音樂知識:音樂欣賞的本質(zhì)和基本方式
具體來講,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理解音樂欣賞的本質(zhì)。
1,音樂欣賞是音樂實踐的最終目的
無論是作曲家的創(chuàng)作還是表演家的表演,其最終目的都是希望人們能夠感受到他們創(chuàng)作的作品或演奏的作品。無論哪個時代,作曲家的目的都是為了聽眾。現(xiàn)代派作曲家的作品容易被認為與聽眾格格不人,但該時期的重要代表,十二音體系的創(chuàng)立者勛伯格曾經(jīng)說過:“十二音音樂,除為了使人易于理解外,沒有其他任何目的!彪m然也有極個別先鋒派作曲家聲稱他們的音樂不是為了給別人聽,但這些作曲家至少也有一個聽眾,即他們自己,作曲家或表演家的自我欣賞,也是一種欣賞活動,只不過創(chuàng)作者與欣賞者是同一個人而已。因此,無論怎么說,音樂欣賞總是音樂實踐的唯一目的。正如美國音樂家默塞爾所說:“音樂欣賞在一定意義上是音樂活動的基本形式,是作曲家和演奏家工作的出發(fā)點和歸宿。
2,音樂欣賞是一項審美實踐活動
音樂創(chuàng)作和音樂表演與音樂的審美判斷有密切的關系,它們都可以說是在音樂審美判斷支配下的實踐活動。這種審美行為在音樂欣賞中比在創(chuàng)作和表演中占有更大的比重,甚至可以說,音樂欣賞本身就是一種音樂審美活動,它的主要意義在于對音樂41音樂欣賞
美的判斷和接受。音樂欣賞的方式雖然多種多樣,但不論用什么方式去欣賞,它總是緊緊圍繞審美活動而進行。不同的欣賞方式所獲得的審美效果雖然不同,但作為一項實踐活動來說,審美行為總是占主導地位。
3,音樂欣賞是創(chuàng)造性的審美行為
音樂欣賞從表面看是一種被動的心理行為,似乎僅僅是在接受外界的音樂刺激以后做出的某種反應。但實際上,在欣賞的過程中必然伴隨著一定程度的想象活動。不光是聽覺表象的想象,還包括對音響含義的想象。當代美國著名音樂心理學家莫蒂默?卡斯曾說過:“一個完整的音樂體驗應包括以下兩部分:對音樂產(chǎn)生心理上的感情反應,產(chǎn)生能夠揭示作品意圖的邏輯認識過程!毙蕾p者在體驗這兩個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是,音樂本身并不能明確揭示作曲家的創(chuàng)作意圖,而只能向聽眾揭示一個總體上精神的特征。所以,“揭示作品意圖的邏輯認識過程”需要依靠欣賞者的想象力去完成,這實際上是一種創(chuàng)造性的行為。
4,音樂欣賞是推動時代音樂發(fā)展的主要力量人們往往強調(diào)作曲家對于聽眾的影響,而較少注意到聽眾對作曲家的反影響。一個高水平的欣賞環(huán)境,往往會造就杰出的作曲家。艾倫,柯普蘭說得好:“每個單個的聆聽者的態(tài)度,尤其是有天賦的聆聽者,是開發(fā)我們自己時代的音樂潛力的主要力量!币魳沸蕾p絕非一種簡單的娛樂活動,它還包含著深刻的社會意義。所以,不但作曲家要對聽眾負責,為聽眾服務,而且聽眾也要對作曲家負責,對我們的時代的音樂發(fā)展負責,為時代音樂的發(fā)展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接受環(huán)境。
總之,音樂欣賞不僅是一項審美實踐活動,還是一項創(chuàng)造性的審美活動;它既是音樂實踐的最終目的,又是推動時代音樂發(fā)展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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