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第十一屆山東省“泰山文藝獎”評選實施方案
根據(jù)《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山東省“泰山文藝獎”評選獎勵方案>的通知》(魯廳字〔2017〕57號)文件(以下簡稱《獎勵方案》)規(guī)定,結(jié)合當前我省文藝工作的實際,制定《第十一屆山東省“泰山文藝獎”評選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山東省“泰山文藝獎”是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全省文學藝術成果最高獎,是全國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xié)調(diào)小組批準列入的省政府表彰項目,是省委、省政府為支持文藝事業(yè)發(fā)展建立的榮譽體系,是激勵廣大文藝工作者積極投身文藝事業(yè)和文化產(chǎn)業(yè)建設的重要舉措。本次只評選藝術作品獎、文藝理論和評論獎兩項。評獎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chuàng)作導向,堅持“二為”方向、“雙百”方針,堅持創(chuàng)造性轉(zhuǎn)化創(chuàng)新性發(fā)展,遵循“規(guī)范標準、公開透明、客觀公正”的原則,評選出反映時代精神,思想性、藝術性和觀賞性相統(tǒng)一,有筋骨有道德有溫度的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文藝精品,激勵全省廣大文藝工作者積極開展文藝創(chuàng)作、生產(chǎn)和展演,出精品、出力作、出人才,為推動我省文藝事業(yè)繁榮發(fā)展、加快現(xiàn)代化強省建設貢獻力量。
二、評獎對象與條件
根據(jù)《獎勵方案》規(guī)定,本屆評選包括藝術作品獎、文藝理論和評論獎兩大類。
(一)參評對象
1.凡山東省內(nèi)(包括中央、部隊駐魯單位)集體或個人創(chuàng)作的藝術作品成果,包括戲劇、音樂、曲藝、舞蹈、雜技、美術、書法、攝影、電影、電視、民間文藝、文藝理論和評論等藝術門類作品,均可參加評 獎;
2.參評作品原則上是上兩個年度內(nèi)(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展覽、演出、播出、發(fā)表、出版的作品;
3.集體創(chuàng)作的作品參評須經(jīng)主要作者、主創(chuàng)人員同意署名,并經(jīng)所在單位審核批準后申報。以我省為主、與省外單位聯(lián)合創(chuàng)作的作品,可由我省主創(chuàng)單位申報;
4.在職廳級以上領導干部和具體組織評選工作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個人作品不參加評選,上述人員參與組織策劃的集體創(chuàng)作作品可申報參評;
5.參評入選作品要適當向新文藝群體、基層文藝工作者和青年藝術家傾斜,要占一定比例。
各藝術門類具體獎項設置和要求,詳見各藝術門類評選細則。
參評條件
山東省“泰山文藝獎”按照公開公正、平等競爭、綜合平衡、寧缺勿濫的原則評獎。參評作品須具備以下條件:
1.戲劇、音樂、曲藝、舞蹈、雜技、電影、電視等劇目、節(jié)目,應是題材重大、主題鮮明,思想性、藝術性和觀賞性相統(tǒng)一,社會效益和經(jīng)濟效益相統(tǒng)一的人民群眾歡迎的作品。音樂和曲藝等節(jié)目應在省級以上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或社會演出50場次以上;劇目演出不應少于50場次;電影應在全國公映,電視劇應在省級以上電視臺黃金時間播放,并取得較好社會效益和經(jīng)濟效益。
2.美術、書法、攝影等作品,應是題材重大、藝術水平高、參加過省級以上宣傳文化主管部門和單位舉辦的大展的入選作品。
3.民間文藝作品,應是文化藝術價值和社會應用價值較高、具有鮮明特色的藝術精品。
4.文藝理論和文藝評論作品,應是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審美取向,準確、深刻地把握思想內(nèi)涵,具有獨到的觀點和見解,對解決文學藝術領域重要問題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的重要作品。
各藝術門類的評獎具體標準,參照各藝術門類評選細則。
三、獎勵名額與獎勵管理
(一)獎勵名額
本屆評選獎項:(1)藝術作品獎設11個類別,114個獎項,包括一等獎20項、二等獎38項、三等獎56項;(2)文藝理論和評論獎設10個獎項,包括一等獎2項、二等獎3項、三等獎5項。
1.藝術作品獎
(1)戲劇類:山東地方戲、京劇、話劇、歌劇、音樂劇等。一等獎2名,獎金各15萬元。二等獎3名,獎金各7萬元。三等獎3名,獎金各3萬元。
(2)音樂類:聲樂作品、器樂作品等。一等獎2名,獎金各10萬元。二等獎3名,獎金各6萬元。三等獎5名,獎金各3萬元。
(3)曲藝類:相聲、小品、山東快書、山東評書、山東琴書、山東大鼓、山東柳琴等。一等獎2名,獎金各10萬元。二等獎3名,獎金各6萬元。三等獎3名,獎金各3萬元。
(4)舞蹈類:舞劇、古典舞、民族舞、當代舞、芭蕾舞、現(xiàn)代舞、國標舞、街舞等。一等獎2名,獎金各10萬元。二等獎3名,獎金各6萬元。三等獎5名,獎金各3萬元。
(5)雜技類:雜技、魔術等。一等獎2名,獎金各10萬元。二等獎3名,獎金各6萬元。三等獎3名,獎金各3萬元。
(6)美術類:國畫、油畫、版畫、雕塑、水彩畫、水粉畫、綜合材料繪畫、漆畫、美術設計等。一等獎2名,獎金各10萬元。二等獎5名,獎金各5萬元。三等獎8名,獎金各2萬元。
(7)書法類:楷書、行書、草書、隸書、篆書、篆刻等。一等獎2名,獎金各9萬元。二等獎5名,獎金各4萬元。三等獎8名,獎金各2萬元。
(8)攝影類:風光攝影、新聞攝影、人物攝影、靜物攝影等。一等獎2名,獎金各6萬元。二等獎4名,獎金各3萬元。三等獎6名,獎金各2萬元。
(9)電影類:院線電影、網(wǎng)絡大電影和微電影等。一等獎1名,獎金15萬元。二等獎3名,獎金各6萬元。三等獎6名,獎金各3萬元。
(10)電視類:電視劇、電視文藝節(jié)目等。一等獎2名,獎金各15萬元。二等獎3名,獎金各6萬元。三等獎5名,獎金各3萬元。
(11)民間文藝類:織繡印染、印刷刻繪、雕刻塑造、編織扎制、陶冶燒造、家具文房等民間工藝作品。一等獎1名,獎金7萬元。二等獎3名,獎金各4萬元。三等獎4名,獎金各2萬元。
2.文藝理論和評論獎
涉及戲劇、音樂、曲藝、舞蹈、雜技、美術、書法、攝影、電影、電視、民間文藝等文藝理論和評論作品,兼顧文學理論和評論。一等獎2名,獎金各5萬元。二等獎3名,獎金各3萬元。三等獎5名,獎金各1萬元。
(二)獎勵管理
1.山東省“泰山文藝獎”由省委宣傳部、省文聯(lián)、省作協(xié)、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廣播電視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lián)合表彰,泰山文藝獎評選委員會代表省委、省政府向獲獎者頒發(fā)獲獎證書、證書副本和獎金。證書副本由獲獎者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存入本人檔案。
2.獲“泰山文藝獎”的所有獎項,均可作為業(yè)績考核和人才評價的重要依據(jù)。
3.獲獎作品及資料收入“山東省泰山文藝獎檔案庫”,由省評選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存檔管理!疤┥轿乃嚜劇钡拿、標識及相關獎牌、獎杯、證書的圖樣,由省評選委員會辦公室制作并擁有版權。
4.如發(fā)現(xiàn)獲獎作品和個人有弄虛作假或剽竊他人成果以及其他重大問題者,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后,取消其獲獎資格,追回已頒發(fā)的證書和獎金,相關人員及其所有作品兩屆之內(nèi)不得申報參評。
四、評獎機構(gòu)與職責
1.“山東省泰山文藝獎評選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由省委宣傳部主要負責同志任主任,省委宣傳部分管負責同志和省文聯(lián)、省作協(xié)、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廣播電視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負責同志任副主任,文藝界各門類知名藝術家及省直有關部門(單位)相關機構(gòu)的負責同志任委員。評委會決定評獎活動的重大問題和相關事宜,負責整個評獎工作。評委會辦公室設在省文聯(lián),負責評獎日常工作。
2.評委會辦公室負責“泰山文藝獎”評委會日常工作,組織初評、終評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省文聯(lián)黨組書記兼任,副主任由省文聯(lián)駐會副主席和省委宣傳部相關處室負責人兼任。評委會辦公室負責組織成立各藝術門類初評小組(以下簡稱初評小組),并組織領導各初評小組開展初評工作。各初評小組設組長1名、副組長1名,組員3-5名,組長從省外專家中聘請,副組長由評委會辦公室在各藝術門類中選任,負責相應藝術門類初評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diào),其他成員從山東省“泰山文藝獎”評審專家?guī)熘须S機抽選聘任。
五、評獎程序與方法
1.申報。各市、大企業(yè)文聯(lián)負責組織各市和大企業(yè)的作品申報工作。省直各部門和單位(廳局級)、省屬高等院校、駐魯部隊機關政治工作部門可直接報送作品。
申報作品須經(jīng)各市、大企業(yè)文聯(lián)或其他符合推薦條件的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并加蓋公章后報送。各市、單位推薦申報的每個藝術門類作品數(shù)量不超過5件。各市、單位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將作品申報材料報送到省文聯(lián)相應的藝術家協(xié)會進行審核。
2.初評。省評選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召開初評工作會議,組織成立第十一屆山東省“泰山文藝獎”各藝術門類初評小組,開展初評工作。各藝術門類初評小組根據(jù)評選細則標準,對所申報的作品成果進行審評審議,初步評選出一、二、三等獎的作品成果,報評委會辦公室評議審核后,提交省評選委員會終評。
3.終評。省評選委員會主持召開終評會議,各藝術門類初評小組向省評委會匯報各組初評結(jié)果。在充分醞釀的基礎上,由評委會全體委員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評選出一等獎,研究確定二、三等獎入選作品。
4.公布。評獎結(jié)果在《大眾日報》《山東藝術網(wǎng)》等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5天。
評獎結(jié)果由山東省“泰山文藝獎”評選委員會公布。
評選監(jiān)督
成立泰山文藝獎評選監(jiān)督組,對整個泰山文藝獎評選過程進行監(jiān)督。監(jiān)督組由省紀委省監(jiān)委駐省委宣傳部紀檢監(jiān)察組派員組成。
七、評選工作時間
第十一屆山東省“泰山文藝獎”作品申報及評選工作,自2019年4月15日起至8月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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