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漁歌里說·我唱漁歌給黨聽”汕尾漁歌首次赴北京展演
汕尾漁歌演出(資料圖)。
唱汕尾漁歌的女子(資料圖)。
由中國民協(xié)、廣東省文聯(lián)、中共汕尾市委宣傳部、廣東省民間文藝家協(xié)會、廣東中華民族文化促進會主辦,由廣東文化基金資助的“漁歌里說——我唱漁歌給黨聽”汕尾漁歌專場將于2018年10月30日至31日在北京民族劇場演出。這也將是汕尾漁歌首次以專場的形式在京展演。
活動主辦方16日下午在廣州舉辦新聞發(fā)布會,介紹了活動相關情況。
汕尾漁歌,俗稱“甌船歌”,是國家級非物質(zhì)文化遺產(chǎn)名錄項目,是廣東汕尾各地沿海的漢族民歌,主要流傳在甌船漁民中傳唱,其節(jié)奏緩和、樂音和諧、旋律優(yōu)美細膩,是一個具有寶貴的文化藝術價值的音樂礦藏,現(xiàn)當代不少音樂名家所創(chuàng)作的小提琴曲、鋼琴曲和歌曲,都曾從中汲取豐富的養(yǎng)分。如著名歌曲《軍港之夜》《春天的故事》等其中的開頭旋律是來自汕尾漁歌。
汕尾漁歌節(jié)奏緩和、旋律優(yōu)美細膩,漁歌內(nèi)容都是來源于生活、勞作,既有男女情歌,也有反封建的控訴,還有抒發(fā)對生活的理解與認識,以及對新生活的由衷贊美,它廣泛而深刻地反映了漁民生產(chǎn)生活方式和他們的思想感情,是疍家文化的精髓,是疍家文化的代表符號。
此次“漁歌里說——我唱漁歌給黨聽”汕尾漁歌專場演出將通過對原汁原味的漁歌進行藝術的提煉、加工、整合,以組歌的全新形式將其濃縮為一部疍家文化的史歌。演出將疍家漁歌歷史具有重要意義的舊民俗、舊民風的老漁歌,與獲得新生后歌唱幸福生活的新漁歌相結(jié)合,這“一舊一新”的組合,將使得“汕尾漁歌”組歌歷史脈絡更加完整,疍家文化的傳承更為明晰,舞臺色彩對比更為強烈,使其煥發(fā)出獨特的文獻歷史意義和藝術文化價值并得以傳承和發(fā)展。
據(jù)介紹,整場演出分為六個環(huán)節(jié),設有四大篇章:《海上疍家人》表達疍家歷史文化和圖騰崇拜;《!わL》展現(xiàn)疍家的舊民俗、舊民風;《海·月》敘說疍家的情感生活;《海·陽》謳歌新中國成立后尤其是今天的人民幸福生活。
針對此次演出,汕尾方面還專門創(chuàng)作了《我們上岸,回到有愛的地方》等三首歌曲。此外,該演出還將于10月20日至21日在汕尾馬思聰藝術中心進行公演。
汕尾市委宣傳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希望本次漁歌赴京展演,展示汕尾的新風貌新變化,推介汕尾的歷史文化、紅色資源、文化風情、民間民俗和秀美風光,唱響“善美之城”城市品牌,宣傳文明汕尾的城市形象。(完)
中音在線:在線音樂學習門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