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代中學生中似乎存在著一個普遍現(xiàn)象——他們大都喜歡音樂,卻對學校里的“音樂課”不感興趣。音樂課對于普通中學生究竟意味著什么?
面對社會音樂教育的泛濫和教育成果的悲慘,8年之前,筆者曾提出過一個口號:我們需要普及高檔的音樂教育。那么何為高檔的音樂教育?馮友蘭曾說:“形而上謂之道,形而下謂之器。”我認為,能夠使受教者透過音樂的符號感受到音樂本質(zhì)的教育才能稱得上“高檔的音樂教育”。長期以來,我們學校的音樂教育似乎只停留在了“器物”的層面——肖邦是哪國的鋼琴家?京劇中有哪些行當?中國南方民歌有什么特點?這類文字知識成了音樂課教學的主要內(nèi)容。從形式上講,它們與中學生課堂上學的文科和理科知識并無差別,因為不常用,甚至顯得更加“冰冷”;另一方面它們也不是升學考試的考點,無法讓學生形成逼自己去學習它們的動力。也就是說,這些“音樂知識”既無法從“求知欲”上也無法從“功利心”上勾起學生的興趣,45分鐘的音樂課又不得不上,自然地,學生也就對音樂課形成了冷漠的態(tài)度。
那么,中學音樂課如何突破這種兩面尷尬的無奈局面,引導學生透過符號感受到音樂的本質(zhì)呢?我認為,這里我們要轉(zhuǎn)變一個觀念,即,中學音樂課應當幫助同學們尋找音樂的思維,而不是僅僅傳授用語言描述的音樂知識。所謂“音樂的思維”就是指音樂通過節(jié)奏、音高、音色等元素的變化用自己特有的聲音語言來表現(xiàn)形象的過程和辦法。這種思維越過符號,直接建筑在聽覺感性思維之上。它不同于文字中“符號——信息——構建”的思維過程,而是通過大腦對聲音模式進行記憶、比較形成感性認識,同時在潛意識中將這種感性認識與日常運動經(jīng)驗相聯(lián)系來完成。這種思維模式雖然受到風格、時代、內(nèi)容三個相互滲透的維度制約,但是在偉大的作品中它的運動和變化常常具有合理的獨創(chuàng)性。這一點與學生們解理科難題的思維模式很相似。難題之所以“難”,是因為它的某些步驟的求證或者求解超出了一般的邏輯范圍,需要跳躍性的思路,而到“會做”后反過頭來看整個求證或求解過程又顯得是那么合理、流暢。同時,我還想到了許多優(yōu)秀的短篇小說在結尾也時常遵循的一種類似的思維模式——“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以上不同學科中存在相似思維模式的現(xiàn)象絕非偶然,它正說明了各學科內(nèi)部深層的思維間是可以相互融通的。因此,從這一層面上講,音樂課與其他學科對于學生的訓練方面也是雷同的——訓練學生的思維能力。在我看來,學校教育對學生的訓練中,最重要的即是思維訓練。舉個例子:當我現(xiàn)在翻出高中時考了滿分的函數(shù)試卷時,會驚愕地發(fā)現(xiàn),當年自己的筆跡現(xiàn)在卻成了“天書”!那多年的寒窗苦讀留下了什么?最重要的還是思維。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思維能力從我們解題的紙上逐漸抽象了出來,被我們運用到生活中的各個方面去解決具體問題——這是學校教育的重要意義。“音樂思維”在其中就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如:當我們考慮如何擺放家具的位置時,音樂中的“層次性思維”、“對稱性思維”等就會起作用,讓我們的設計往“合理、美觀”的方向上靠;當我們寫文章時音樂中的“再現(xiàn)性思維”會促使我們時刻關注前后的照應,“變奏性思維”會讓我們注意用詞的前后變化,避免雷同;當我們進行復雜的軟件編程時,音樂中的“復調(diào)性思維”會指導我們讓程序的每個子層面都按自己的邏輯有條不紊地發(fā)展,同時“主調(diào)性思維”又促使我們關注如何將各個層面主次分明、相互配合地組織起來等。
用音樂訓練學生思維時,我們要注意——學生是這個過程中的主體。學生的感受、創(chuàng)造、觀點是最具價值的東西,教師的角色在于幫助學生形成并明確他們自己的認識。我們經(jīng)常用“一百個讀者眼里有一百個哈姆雷特”來形容讀者的主觀能動性,音樂較之于文學,往往顯得更加抽象,聽眾對于藝術形象的塑造空間也更為廣闊。我甚至覺得這種創(chuàng)造不一定局限在聽眾的角色范圍,我們可以打破教材,讓學生越級成為編曲或作曲,亦或與其他學科相結合,形成小型音樂劇,配樂文學等形式,最大程度地發(fā)揮學生在音樂課上的主體意識,讓學生真正“玩轉(zhuǎn)”音樂。這種主體意識對中學生來說顯得尤其重要。許多學生參加考試,看著試題就緊張、發(fā)抖,無所適從,從心理上首先輸給了自己——這就是缺乏主體意識的表現(xiàn)。如果學生能夠?qū)⒋痤}的過程看成是一種主體間的心理較量,經(jīng)常會去猜測出題者的意圖,我想,整個局面就會不一樣。
音樂作為一種文化,受到民族、時代等因素的制約。通過音樂了解各民族、各時代的文化特征是很重要的,也是高中音樂課的重要任務。在學生的文理科學習中,與文化關系最直接的要數(shù)中文課與外文課。在這些語言類課程的學習中,我們常常會碰到一個概念——“語感”,指人對于某種語言文化的感性把握能力。語感好的學生往往在閱讀時能理清思路,表達時能行云流水、緊扣中心。文化的反映形式是多種多樣的,同種文化的各形式間也存在著許多通感。與“語感”相對應,在音樂中有個“樂感”的概念,指人對于某種音樂文化的感知和把握能力,F(xiàn)代音樂學的研究表明,在同種文化下,語言與音樂在音調(diào)、格律、組織原則(語法結構)上都存在著趨同的思維傾向。因而,音樂課教學可以在學生對音樂文化思維的探索過程中結合進他們對該種文化所表現(xiàn)出來的其他方面(如語言、美術、歷史、地理等)的切身感受,從各個角度豐富學生對于該種文化的認識。
在西方思潮的長期影響下,國人很多都走了極端,認為非此即彼,將素質(zhì)教育與應試教育完全地割裂開來。我認為,在這一點上,我們要重拾“中庸”,將二者構筑在一個相輔相成的功能體系之中。在我看來,“應試能力”本身就是一種很重要的素質(zhì),而很多藝術、體育素質(zhì)課程的合理實施不僅彰顯了這些學科本身的功能,而且也為學生提供了鮮活的思維和別樣的人生體驗,為文化課的學習提供了一個良好的精神狀態(tài)和活躍的思維能力。(音樂周報 陳 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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