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錄取
(一)對獲得預錄取資格的考生,實行簽約制。我校將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獲得預錄取資格的考生不同程度的降分優(yōu)惠。獲得預錄取資格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登陸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在線報名系統(tǒng)中打印《華中科技大學2015年藝術特長生協(xié)議書》,考生及家長簽字后在規(guī)定的時間郵寄我校大學生藝術團。若在規(guī)定時間內我校未收到考生回執(zhí),視為考生自動放棄,缺額不補。
(二)獲得預錄取資格的考生須于2015年6月25日-6月30日,登錄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在線報名系統(tǒng),反饋高考成績與志愿并打印紙質反饋表,考生及家長簽字后在規(guī)定的時間郵寄我校大學生藝術團。所報的專業(yè)應為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有招生計劃的專業(yè)。預備生未按要求反饋的,視為自動放棄,缺額不補。
(三)藝術特長生進校后,須按學校規(guī)定參加大學生藝術團的訓練和演出,按照《華中科技大學藝術特長生和高水平運動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等相關制度接受學校管理。
(四)若教育部2015年的藝術特長生招生規(guī)定有變化,則按新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工作機制
(一)學校學生工作處負責藝術特長生的選拔錄取工作,堅持做到標準剛性化、程序規(guī)范化、辦法公開化、結果公示化。
(二)學校監(jiān)察處對藝術特長生的專項測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監(jiān)督。
(三)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對于以虛報、隱瞞或涂改有關材料及其他欺詐手段取得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戶口所在地。
六、其他事項
(一)聯(lián)系方式
華中科技大學大學生藝術團
咨詢電話:027-87542159,027-87542596,027-87556584
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電子郵箱: yishutuan@mail.hust.edu.cn
(二)考生如果直接遞交材料,請送至華中科技大學西八樓二樓大學生藝術團學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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