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素質(zhì)教育,加強校園文化建設,強化對具有體育、藝術特長學生的培養(yǎng),根據(jù)教育局《關于市直省級示范性高中招收體藝特長生的規(guī)定》要求,結(jié)合學校實際,現(xiàn)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領導組織機構(gòu):
組 長:黃曉地
成 員:趙彥玲、李 梅、宋 軍、李亞鮮、袁迎戌、劉麗英、任雪辰、冉青
二、評委會組成人員:
體育:組長:劉麗英 成 員:石 剛、詹 偉、張 浩、
李 桅 、鄭江濤、高 陽、劉志杰、王紀平
藝術:組長:袁迎戌 成 員:任雪辰、冉 青、朱 艷
三、責任人:李 梅
四、藝術特色發(fā)展方向:
為進一步推進素質(zhì)教育,活躍校園文化生活,進一步充實學校民族樂隊、管弦樂隊隊伍,提高樂隊演奏質(zhì)量與水平,在重大藝術活動和比賽中發(fā)揮特長及作用,為高等藝術院校及藝術專業(yè)輸送人才。
五、招收體育、藝術具體類別及名額:
體育共招收20名,包括:1、田徑各項專項;2、籃球(男籃);3、棋類
藝術共招收30名,包括:1、管弦樂器(大提琴、小提琴、銅管、木管等);2、民樂 ;3、書法。
六、評分標準、辦法
體育類:
1、田徑測試評分標準:按單項二級運動員評分,100分滿分。
測試辦法:先徑賽后田賽,每項分組依次進行:100m、200m、400m、110m欄、400m欄、800m、1500m、5000m、跳遠、三級跳、跳高、鉛球、標槍
2、籃球:現(xiàn)場測試籃球基本條件和技能:
其中,身高 5分,繞障礙跑10分,助跑摸高10分,運球上籃20分,定點投籃20分,比賽35分,由評審教練綜合評分,100分滿分。
740)this.width=740"> 納格拉,清代史籍中稱哪噶喇、奴古拉,維吾爾族、烏孜別克族棰擊膜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