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樂學院是我國唯一的一所重點高等音樂學府,也是唯一進入國家“211”工程建設的藝術院校。該院本著普及音樂教育,提高我國音樂水平和國民音樂文化素養(yǎng)的宗旨,組織與領導我國音樂各專業(yè)的水平鑒定與考核工作,為業(yè)余學習音樂的人們提供國家級的社會普遍承認的權威性的水平鑒定,為學生的學習和音樂教師的教學提供一流的指導意見。整個考級工作在嚴格、科學的組織與管理下進行,確?技壴u定的權威性與公正性。
中央音樂學院音樂水平考級福建考區(qū)的工作由福建省社會藝術教育學會承辦(設在福建省教育廳自考辦),全省各地均設有報名點和考點,F(xiàn)將龍巖報名點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級項目(英文字母為各專業(yè)代號)
A手風琴;B鋼琴;C電子琴;D小提琴;E聲樂(E成人、ES少兒);F二胡;G琵琶;H揚琴;I古箏;J竹笛等10項。
二、級別和報考對象
演奏水平定為1~9級,9級為最高級(成人聲樂最高為8級)?技壊幌弈挲g、性別和職業(yè),考試標準相同,所有公民均可報名參加。
三、報名
1.時間:即日起至5月15日截止。
2.報名點:由指導教師統(tǒng)一填表后到福建省社會藝術教育學會指定的如下報名點(均為學會理事)報名:
永定縣盧德周老師(13605926185);上杭縣郭兆楠老師(15860163629);連城縣張 雯老師(13507520188);長汀縣俞如旭老師(13600997095);漳平市李巧玲老師(13859573856);武平和新羅區(qū):龍巖太陽琴行、龍巖愛樂琴行、龍巖貝多芬琴行、龍巖藍天琴行、龍巖太陽藝術培訓中心。
報名材料匯總:龍巖市九一北路銀河商業(yè)城二樓太陽琴行,電話:2220412,傳真:2229412,聯(lián)系人:張秀紅,手機13860210706。業(yè)務咨詢:張開廷老師13959036863。
報名材料要求:
1.同底片1寸免冠近照2張(彩色、黑白均可),兩張照片的背面必須用圓珠筆寫明:所在縣(市、區(qū))、專業(yè)、姓名、級別等4項內(nèi)容。
2.照片袋(樣袋不夠可自制)外面要填寫:“中央”兩字、所在縣(市、區(qū))、姓名、出生年月、專業(yè)、級別等6項(準考證號不用填)。
3.報名時應驗證考生已取得的前一級別的中央音樂學院專業(yè)證書,沒有前一級別證書者均視為跳級報考(要加收前一級別考試費的50﹪)。
4.特別提醒:切勿填錯報名表(有“中央音樂學院”和“省藝術職業(yè)學院”兩種),同時表中的項目必須填完整,報名后一律不辦理改報或退報手續(xù)。
5.電子琴考生在表中需注明使用新教材還是舊教材。
四、考試時間和地點
7月-8月間,具體時間地點將由各報名點通知各指導教師,新羅區(qū)的將在各報名點公布。
五、收費標準
1級130元;2級140元;3級150元;4級160元;5級170元;6級180元;7級190元;8級200元;9級210元;10級220元;表演文憑級380元(福建藝術職業(yè)學院)。
設考場的縣(市、區(qū))可加收設點費每人40元,如屆時未設考點則應退還考生。
以上費用包含證書預收費、報名費、評審費和考務代理費等各項費用,不及格或缺考者退還證書預收費15元。
六、使用教材
統(tǒng)一使用中央音樂學院編的考級教材,新、舊版本均可但不可混和用。
鋼琴專業(yè)
1.基本練習:新教程1—2級自選一條兩個升、降號以內(nèi)的大調及其關系小調;3—4級自選一條一個升、降號以上的大調及其關系小調;5—6級自選一條兩個升、降號以上的大調及其關系小調;7—8級自選一條三個升、降號以上的大調及其關系小調;9級自選一條四個升、降號以上的大調及其關系小調。
2.新教程:練習曲、復調樂曲、大型樂曲、小型樂曲共四項,考生從每個項目中自選一首(共四首,一級無大型樂曲,需自選兩首小型樂曲)。
3.舊教程:基本練習及樂曲部分均按原教材要求不變。
電子琴專業(yè)
1.基本練習:1—2級按教程范圍不變;3—9級從每級最后的兩個調中(含其關系調)由考官抽考其中一個調。
2.練習曲(不帶自動伴奏與節(jié)奏的樂曲)自選一首。
3.規(guī)定曲目(帶自動伴奏的樂曲)自選兩首,抽考一首。
4.自選曲目:一首。
手風琴專業(yè):中央音樂學院編《手風琴教材》(南海出版公司出版)
1.音階與琶音:按教材規(guī)定。
2.練習曲:自選一首。
3.復調樂曲:2級以上自選一首(1級無)。
4.中、外國樂曲:兩項中自選一首(1級從兩項目中各選一首,以代替復調樂曲)。
5.配伴奏測試:僅限9級及演奏級,具體要求:評委提供8小節(jié)的旋律,由考生配伴奏。第一遍配左手伴奏,第二、三便稍加不同變奏(左右手均可)。
小提琴專業(yè)
1.音階與琶音:自選一個調,6級以上增加雙音三、六、八度音階。
2.練習曲:自選一首帶“*”標記的練習曲。
3.協(xié)奏曲:按教程要求不變。
4.中國樂曲、外國樂曲:兩項中自選其中一項;8、9級必選外國樂曲。
5.演奏級要求不變
民樂類(二胡、琵琶、揚琴、古箏專業(yè)):《中央音樂學院海內(nèi)外二胡考級曲目》、《中央音樂學院海內(nèi)外琵琶考級曲目》、《中央音樂學院海內(nèi)外揚琴考級曲目》、《中央音樂學院海內(nèi)外古箏考級曲目》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出版,考生按所報級別任選帶*號練習曲一首、樂曲二首(其中一首須帶*號)。
聲樂專業(yè):目錄另見復印件
七、注意事項和有關規(guī)定
1.考試除鋼琴和古箏外其它專業(yè)均需自帶樂器。
2.聲樂考生自帶伴奏帶(CD/卡式均可)或鋼琴伴奏老師。
3.考試時考生需帶前一級的考級證書備查,否則視為跳級或取消考試資格。
4.所有參加考試者必須背譜(25周歲以上者例外)。
5.各專業(yè)4-9級原則上不可跳級,如屬第一次參加考級或有能力要求跳級的考生,須加試前一級的重點曲目(加試部分允許看譜演奏),并加付前一考級費的一半。跳級加試具體要求如下: 鋼琴:自選前一級大型樂曲一首; 手風琴:自選前一級音階、練習曲、復調曲各一首; 電子琴4-7級:自選前一級練習曲、樂曲各一首,8-9級自選兩首樂曲及視奏(跳八級)、配伴奏(跳九級); 民樂類:自選前一級帶*記號的樂曲一首;管弦類:自選前一級協(xié)奏曲或與協(xié)奏曲同等份量的大型樂曲一首。
八、獎勵
1.對組織學生參加考級人數(shù)達到20人以上的、或所指導的考生中有2名以上(含2名)獲6級以上級別(含6級)證書并且評語為“優(yōu)秀”的,其指導教師將獲得由福建省社會藝術教育學會頒發(fā)的《優(yōu)秀指導教師證書》。
2. 清華大學文藝特長生冬令營僅以獲中央音樂學院九級證書的高中學生(鋼琴須獲九級優(yōu)秀)為唯一參照標準。
九、查詢結果及領取證書:9月30開始可電話咨詢各報名點,或上網(wǎng)www.lyayqh.com或www.taiyangqinhang.com 查詢成績,10月30日后可到各報名點憑準考證領取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