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世紀中葉–交響曲和協(xié)奏曲出現(xiàn)
十八世紀中葉,主調(diào)和聲的新風格取代了多聲部的復調(diào)音樂,出現(xiàn)了交響曲和協(xié)奏曲這一音樂新體裁,隨著音樂風格本身的轉(zhuǎn)換,在樂器組合方面,已經(jīng)漸趨合理的所謂“古典時期樂隊”也在這個時候形成了。這時候的樂隊已經(jīng)從長期妨礙它發(fā)展的數(shù)字低音和羽管鍵琴的桎梏中解放出來,但是木管樂器組和銅管樂器組在樂隊中的地位還沒有確立,海頓的《第一交響曲》所用的樂隊除弦樂器組外,只有兩個雙簧管和兩個法國號。由海頓所創(chuàng)始并由莫扎特最后確立的“古典樂隊”,實際上是取法于曼海姆樂派的雙管樂隊。曼海姆樂派的代表人物––定居在德國的著名捷克作曲家斯塔米茨,在海頓的《第一交響曲》之前已經(jīng)寫了近五十部同類作品,可惜他的功績幾乎全為后世所遺忘。斯塔米茨的樂隊除長笛、雙簧管、單簧管、法國號和小號各用一對外,大管卻用四個;莫扎特則完全確立管樂器的雙管關(guān)系,把大管也縮減為一對。隨著這種樂隊的形成,各種樂器也開始根據(jù)各自不同的性能在樂隊中起著互不相同的作用,而不是像以前的樂隊那樣讓所有的樂器都演奏同樣的旋律,例如華麗的樂句從這時候開始便很少交給銅管樂器演奏了;樂器的組合方面也不像從前那樣一個樂章只限于采用一種組合方式,而是隨時在變換著,這樣一來,樂隊的色彩可以隨時地、而不是逐樂章地變換著。海頓和莫扎特為這種古典樂隊創(chuàng)作出許多非常有名的交響樂作品,并為交響音樂領(lǐng)域的新紀元奠立基礎(chǔ)。總括地說,交響樂隊的發(fā)展的第一個時期從現(xiàn)代的弦樂器出現(xiàn)開始(在十七世紀,后來逐漸組成弦樂隊),第二個時期則以取消數(shù)字低音、建立古典樂隊算起,因此也有人認為現(xiàn)代樂隊的形成過程是從古典樂隊的確立開始的。
十九世紀–大交響樂隊形成
此后,交響樂隊的發(fā)展只是在細節(jié)上有所變換而已。十九世紀初的樂隊又擴大了樂器的數(shù)量,特別是銅管樂器的數(shù)量有了比較大的變動––起初把法國號增加到四個,構(gòu)成一個四重奏,稍后又加用了三個長號。這樣便形成了一種新型的樂隊––大交響樂隊,也就是所謂“浪漫派樂隊”。這種樂隊在浪漫派作曲家威柏、舒柏特和門德爾松的創(chuàng)作中才最后完成。貝多芬的某些交響曲雖然也曾采用過類此的樂器組合,但是他只是偶然才用到四個法國號;他的《第九交響曲》的樂隊編制;在當時算是特別龐大的,但是在浪漫派樂隊中,像這種規(guī)模的樂隊已經(jīng)變成正常了。同在這個時候,法國在歌劇方面也形成了一種“大歌劇樂隊”,這種樂隊在木管樂器組加用了所有的變形樂器,包括短笛、英國管和低音單簧管,但是低音大管卻還很少用到。銅管樂器組除了大號還保存它原有的古老蛇形之外,所有的樂器組合已經(jīng)近似今天的樂隊;但是其中加用兩個活塞短號以加強兩個小號。打擊樂器組包括當時所有的樂器,甚至還用到排鐘和管鐘。此外,弦樂器的數(shù)量較多的樂隊還加用一個或若干個豎琴。這種大歌劇樂隊是由斯邦提尼和梅葉貝爾完成的。后來這種大歌劇樂隊還被柏遼茲用在他的交響樂中,并把它擴展到非常不可思議的、甚至現(xiàn)代的樂隊部未能超越的規(guī)模。在柏遼茲的樂隊中。木管樂器起著非常重要的、有時有決定性的作用,同時他對銅管樂器的運用也特別加重。例如,他那著名的《安魂曲》的樂隊,弦樂器組共有一百零八人,管樂器方面有長笛四個,雙簧管和英國管各兩個,單簧管四個,法國號十二個,大管八個。整個樂隊共由一百四十人組成。除了這個主要的樂隊之外,柏遼茲同時還在劇場的四角另外安置四個由銅管樂器和打擊樂器組成的小樂隊,以象征“末日的審判”。像這樣的樂隊規(guī)模的確是非常少見的。柏遼茲的這種過分擴大的樂隊造成了在音樂會演奏的實際困難,而且也不容易達到預期的效果。所以他的大型樂隊并沒有得到后輩作曲家的贊許。但是像柏遼茲這樣擴大樂隊的做法,對樂隊的發(fā)展也有影響。瓦格納對這一類型的樂隊就很感興趣,而且他在早期的歌劇中,特別是在歌劇《黎恩濟》中還為這種類型的樂隊作出重要貢獻。但是后來瓦格納建立起一種管樂器(特別是銅管樂器)占優(yōu)勢的樂隊。瓦格納把每一種木管樂器的數(shù)量各增加到三個,這樣便使音色相同的一類樂器得以奏出三和弦中的每一個音,也就是說,可以奏出整個和弦。他還加用英國管、低音單簧管和低音大管,這樣木管樂器組便趨于完備了。在瓦格納之前,上述這三種變形樂器的應用一直被認為是一種奢侈,只是到瓦格納手里,這些樂器在樂隊中的正式地位才被最后確定。銅管樂器方面,瓦格納新增加了低音小號、低音長號、四個所謂尼伯龍根大號和一個大號。弦樂器方面,瓦格納在完成《尼伯龍根的指環(huán)》之后,便把它的總數(shù)規(guī)定為六十四個。瓦格納的樂隊必須用這樣多的弦樂器才足以與管樂器保持平衡。
在瓦格納之后的作曲家,例如布魯克納和馬勒,特別是理查·施特勞斯,在運用樂隊方面都是繼承瓦格納傳統(tǒng)的。理查·施特勞斯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交響詩《英雄的一生》所采用的樂隊也非常龐大,其中弦樂器不少于六十二個,木管樂器包括變形樂器在內(nèi)幾乎各有四個,銅管樂器有八個法國號、五個小號、三個長號、一個中音大號和一個低音大號、打擊樂器有定音鼓、大鼓、小鼓、軍鼓和鈸等。
十九世紀上半葉–現(xiàn)代的交響樂隊成形
現(xiàn)代的交響樂隊的基礎(chǔ)在十九世紀上半葉多半已確定下來,十九世紀下半葉在木管和銅管樂器的改良上有很大的成果,特別是回旋式活塞的發(fā)明和這種新機械的普遍采用。二十世紀的樂隊的發(fā)展有兩種傾向,一種是繼續(xù)擴大樂隊的編制,另一種則截然相反,倒回到十八世紀室內(nèi)樂型樂隊的模式中去?偟恼f來,在交響樂隊發(fā)展的整個歷史過程中,歷代作曲家所采用的樂隊是非常多種多樣的。但是我們可以把所有這些種類繁多的樂隊歸納為兩種基本類型,那就是小交響樂隊和大交響樂隊;這兩種樂隊都包括有弦樂器、木管樂器、銅管樂器和打擊樂器等四組,F(xiàn)在先談小交響樂隊。
小交響樂隊和大交響樂隊
小交響樂隊在十八世紀下半葉形成,這種樂隊在當時的作曲家看來并不覺得它是小型的樂隊,直到十九世紀初,絕大多數(shù)的歌劇和交響樂作品都是采用這種樂隊。小交響樂隊使用的樂器通常包括有:
弦樂器:第一小提琴六至八個,第二小提琴四至六個,中提琴二至四個,大提琴二至四個,低音提琴二至三個。
木管樂器: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和大管各兩個。
銅管樂器:法國號和小號各兩個。
打擊樂器:定音鼓一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