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周報》再次刊發(fā)了蘇立華的言論文章,也再度闡明這位作者關(guān)于“寫樂評要有‘本錢’”的基本觀點。當(dāng)然,作者所謂的“本錢”是指樂評人所要具備的起碼的音樂知識,尤其是樂理知識。而且,作者還類比推理認為:“一個沒有本錢的人要去評論音樂,就如一個不識字和不讀書的人要去搞文學(xué)評論一樣!睆亩鵀樽约旱臉吩u本錢門檻觀提供了佐證。
先不論樂評是否要求具備這樣的“本錢”,先就該作者所舉的這一類比來剖析一下。作者的這一類比看似很有說服力,但仔細一推敲,就顯得站不住腳了。把樂評比作文學(xué)評論是無可爭辯的,而把不識字比作沒有本錢的樂評人,就出問題了。試想一下,在所有人群里,沒有樂理知識的人占比有多少啊,大家可以看看周圍熟悉的人,便可估個大概比例;而在所有人群里,不識字的文盲,如今時代只能算是鳳毛麟角了。這樣一比較,很顯然,把“沒有本錢的人要去評論音樂”與“一個不識字和不讀書的人要去搞文學(xué)評論”放在一起,沒有任何可比性,絕非如作者所言是“一樣”的。
筆者沒有樂理知識,屬于沒有本錢的普通愛樂者,在聽到芭蕾舞劇《紅色娘子軍》這類老樂曲時總有一股熱血沸騰的審美效應(yīng),而對當(dāng)下流行歌,則往往覺得刺耳。說到底,音樂是聽覺藝術(shù),能給人以聽覺欣賞審美,沒有樂理知識這個“本錢”的人,完全可以評說音樂,也就是作者所言的非“樂評”、而是“音樂欣賞感受心得”。而目不識丁的文盲,對于文學(xué)評論而言,那完全是不可能進行絲毫的行為。即使不算是什么作者所言的“樂評”,起碼也能算是“聽后感受”,它也能給人以啟迪、給人以教誨、給人以鼓舞、給人以共鳴;相反,作者所指的那種樂評,一旦艱深晦澀、學(xué)術(shù)味書生氣過濃,勢必鮮有人問津,那么,這樣的樂評又有多少社會效益呢?
音樂本身是為大眾服務(wù)的,就是音樂家們創(chuàng)作、演繹給廣大沒有“本錢”的受眾欣賞的,而絕不是只給那些個具有“本錢”的小眾所專享壟斷的。那么,對于怎么評說它,干嘛還非得要設(shè)“本錢”的門檻呢?
其實,蘇文所指的樂評、音樂欣賞感受心得這兩者,都是針對音樂的評說、看法,表述為前者是狹義的樂評、后者是廣義的樂評,則比較客觀公正,具有包容性,沒必要搞得涇渭分明、水火不相容。
所以,樂評也好、音樂欣賞感受心得也罷,都是社會所需要的,只要是能對受眾產(chǎn)生正能量的影響,那追究是否具有什么“本錢”還有什么意義嗎?(王 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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