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大力實施素質教育,提高學校體藝水平,根據(jù)十堰市教育局《2013年十堰市普通高中學校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工作的通知》(十教字﹝2013﹞27號)和十堰市教育考試院《關于2013年高中學校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測試工作的通知》(十招考﹝2013﹞6號)、縣教育局《關于2013年高中學校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測試工作的通知》(鄖教函﹝2013﹞2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計劃
體育特長生10人、音樂特長生10人、美術特長生10人。
二、招生對象
有體育或藝術特長、符合2013年鄖縣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規(guī)定報考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均可參加特長生報考。
三、考生報名
根據(jù)縣教育局《關于2013年高中學校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測試工作的通知》,特長生報名工作由各初中學校統(tǒng)一組織。報名時考生須填寫《2013年十堰市普通高中招收特長生報名登記表》,每位考生只能選擇填報體育、音樂、美術中的一個測試項目。
四、測試安排
凡報考我校的體育、藝術特長生必須參加縣教育局考試中心組織的測試。
測試時間安排: 5月11日在鄖縣一中組織測試,若有變動,以教育局通知為準。
由于報名人數(shù)不確定因素,若在規(guī)定時間一天內不能完成某項目的測試,測試時間向后順延。
五、測試項目及分值
1.體育:考試總分100分
測試項目:只測試體育專項,具體項目為:籃球、足球、排球、田賽(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競賽(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武術、體操、跆拳道?忌贿x擇其中一個專項,評分標準另行制定。
2.音樂:考試總分100分
(1)專業(yè)(鋼琴或其他樂器演奏)50分
(2)視唱、節(jié)奏40分
(3)練耳10分
3.美術:考試總分100分
靜物素描和靜物色彩(水彩、水粉不限)各占50分。
六、評分辦法
l.音樂考試采取當場打分,不亮分,每項由3名評委評分,考試成績取平均分。
2.體育考試由3名裁判人員同時記錄成績,分別填寫原始成績記錄單,考試的成績取平均分。
3.美術考試在閱卷時要密封考號、姓名,由3名評委分別評分,考試成績取平均分。
七、 錄取辦法
1、特長生列入我校統(tǒng)招計劃,在錄取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學校依據(jù)考生專業(yè)測試成績和中考成績由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
2、被我校錄取的特長生,文化課分數(shù)未達到我校統(tǒng)招線的,擇校費收費標準為相應擇校費的一半,但文化課成績必須達到特長生最低錄取控制線。
3、所有錄取信息及時公布。
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監(jiān)督。
聯(lián)系電話:723030 聯(lián)系人:周文斌 黃廷宏
鄖縣第一中學
2013 年5月7日
【點此查看:湖北省更多中小學音樂特長生招生考試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