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生錄取及優(yōu)惠政策:
(1)我校嚴格遵循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按招生類別分別擇優(yōu)錄取;
(2)領取錄取通知書時需簽訂協(xié)議書。
(3)對錄取我校高一新生的各項特長生,其中文化課成績加專業(yè)課成績達到彩虹學校最低錄取線者可按彩虹正常錄取。
(4)凡被錄取的特長生,進入火箭班文化課成績可降10分,進入實驗班文化課成績可降20分。
(5)未盡事宜,由校委會研究處理,本簡章解釋權(quán)屬彩虹學校藝體部。
聯(lián)系電話:劉老師 13891015770
宋老師 13571021336
彩虹中學藝體部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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