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試科目分值及時間
1.朗誦(面試):考前抽取指定朗誦稿件,準(zhǔn)備3分鐘后參加考試,朗誦稿件在3分鐘之內(nèi),滿分為100分。
2.即興演講與形象氣質(zhì)(面試):考生抽取給定演講題目,準(zhǔn)備3分鐘后,在3分鐘之內(nèi)演講。形象氣質(zhì)考核與即興演講同步進行。滿分為100分。
3.藝術(shù)特長展示(面試):考試時間3分鐘之內(nèi),滿分為50分。
4.語言基礎(chǔ)知識(筆試):閉卷筆試,考試時間為60分鐘,滿分為50分。
總分滿分為300分。
更多資訊:全國音樂高考-音樂中考招生考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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