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13年藝術類專業(yè)招生簡章
錄入時間:2013/1/8 14:58: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高考]
六、單考考試形式和內容
專業(yè)名稱 |
初試內容 |
復試內容 |
備注 |
播音與主持
藝術 |
1. 形象氣質和上鏡效果(100分);
2. 普通話播讀指定稿件(100分)。 |
1. 形象氣質、上鏡效果(100分);
2. 普通話播讀指定稿件(100分);
3. 模擬主持評論類節(jié)目(100分,用普通話);
4. 英語播讀指定稿件(20分)。 |
“英語播讀指定稿件”主要考察考生的語音、語調。 |
音樂表演
(聲樂) |
完整演唱中外歌曲1首(100分,不包括通俗歌曲)。 |
演唱中外藝術歌曲、民歌或歌劇詠嘆調1首(100分,考生備3首,現(xiàn)場抽1首)。 |
聲樂初試不拉簾,復試拉簾;考生所選歌曲最短不少于3分鐘,最長不超過5分鐘;考生可自帶鋼琴伴奏,也可由考場提供鋼琴伴奏,但考生須自備譜。考生考試時一律不得穿演出服。 |
音樂表演
(鋼琴) |
總分100分
1. 練習曲1首(要求車爾尼740以上程度);
2. 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時代、風格不限)。 |
總分100分
1. 中、外樂曲或復調曲中自選一首;
2. 在初試曲目中自選一首。 |
七、單考合格考生的確定和各專業(yè)錄取
1. 單考合格考生的確定
學校將于2013年3月下旬根據(jù)考生術科單考成績和報考條件、按招生計劃數(shù)的四倍確定術科單考合格考生名單。合格考生名單將在我校高考招生網(http://zsb.gdufs.edu.cn/)上公示,不另發(fā)合格證,專業(yè)考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2. 各專業(yè)的錄取
對報考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yè)、音樂表演(含聲樂、鋼琴兩個方向)專業(yè)的考生,在其術科單考合格且文化科成績上線的基礎上按術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各專業(yè)的培養(yǎng)要求,擇優(yōu)錄取;
對報考我校視覺傳達設計(含數(shù)字影像設計和平面藝術設計兩個方向)專業(yè)的考生,在其術科統(tǒng)考合格且文化科成績上線的基礎上,按術科成績占70%、文化科成績占30%的比例合成排序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各專業(yè)的培養(yǎng)要求,擇優(yōu)錄取;
我校將根據(jù)各省(自治區(qū))合格考生上線情況,調整各專業(yè)的分省招生計劃。
八、其他
1. 有關招考信息將在我校高考招生網(http://zsb.gdufs.edu.cn)公布,請考生務必留意并根據(jù)我校的要求配合做好有關工作,我校不單獨寄發(fā)有關招考的任何通知;凡因未能如期按我校要求辦理相關事項或個人有關信息提供不準確而產生的問題由考生個人負責。
2. 考生報考期間,往返路費、食宿費用一律自理。
3. 參加我校術科單考合格的考生須按照所在省(自治區(qū))的有關規(guī)定,在高考所在地報名并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文化考試。
4.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相關規(guī)定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jù)具體情況予以處理,嚴重者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出,學校將取消其學籍;情節(jié)惡劣的,交有關部門查究。
5. 廣州大學城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南校區(qū)交通指引詳見我校高考招生網(http://zsb.gdufs.edu.cn/);我校學術交流中心有雙人房、商務套房等100多套,200多床位,可供有需要的考生和家長住宿,電話:39328328。
6. 本簡章的解釋權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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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020—36207054(招生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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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一三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