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費標準具體如下:文、史、經、管、法學類專業(yè):3400元/生/年;理工類專業(yè):3600元/生/年;醫(yī)學類專業(yè):40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yè):6000元/生/年;體育、外語類專業(yè):4800元/生/年;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yè):旅游管理專業(yè)18000元/生/年,其他專業(yè)12000元/生/年;軟件工程(軟件外包方向)專業(yè):9600元/生/年;國家示范性軟件?茖I(yè):動漫設計與制作、軟件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計算機信息管理專業(yè)8000元/生/年。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經上級批準的熱門專業(yè)的學費標準在上述基礎上將上浮10%。
退學學費規(guī)定:執(zhí)行魯政辦發(fā)[2000]68號文件規(guī)定:學習不足一學期的按一學期收取學費和住宿費,滿一學期不足一學年的按一學年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六條 學校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對家庭困難的學生,學校建立了獎、貸、補、助、減、免等完善的資助體系。
第二十七條 按照國家規(guī)定,學生完成規(guī)定的學業(yè),符合畢業(yè)條件者頒發(fā)青島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茖W歷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yè)生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十八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代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青島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或與上級政策不一致之處,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青島大學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招生咨詢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2—85953692 傳真:0532—85954708 郵編:266071
學校網址:http://www.qdu.edu.cn
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qdu.edu.cn
此招生章程已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詳細內容可登陸山東省教育廳網站: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網站:gaokao.chsi.com.cn查詢。
青島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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