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總決賽:
報名時間及方式:選手接到通知之日至2012年9月1日之前與福建賽區(qū)決賽組委會聯(lián)系確認。
比賽時間:2012年9月30 日—2012年10 月4日
比賽地點:北京
參賽者:獲得福建地區(qū)決賽各組成績第一、第二名的選手均有資格參加。
注:選手、家長、教師等人的食宿、交通等費用自理。
三、比賽程序與獎項設(shè)置
1、福州市初賽設(shè)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 三等獎3名及優(yōu)秀獎若干名。獲獎?wù)哂蔀楦=ㄙ悈^(qū)頒發(fā)福州市分賽場獲獎證書。參賽選手演奏水平未達到標準的,獎項可以空缺。
2、省決賽每組均設(shè)省決賽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優(yōu)秀獎若干名。參賽選手演奏水平未達到標準的,獎項可以空缺。
3、獲得福建省賽區(qū)決賽的每組別前1-2名,同時獲得參加第十四屆“星海杯”全國少年兒童鋼琴比賽全國總決賽?倹Q賽設(shè)立獎項如下:
1)各組設(shè)特等獎一名,獎品為“星!绷⑹戒撉,并得到獲獎證書。
2)各組均設(shè)一、二、三等,優(yōu)秀獎。獲得一、二、三等獎的選手將得到獎杯、獎金和獲獎證書。
3)另設(shè)中國作品演奏獎。
4)所有參賽的選手均可獲得比賽紀念品一份。
另:2012年10月5日將在北京國家大劇院音樂廳舉行第十四屆“星海杯”全國少年兒童鋼琴比賽頒獎儀式暨獲獎選手音樂會 四、評委的聘請
本屆評委將聘請我省鋼琴專家等教師擔任,市(縣)評委聘請由當?shù)亟M織單位提名聘請,當?shù)卦u委人數(shù)至少應(yīng)在3人以上,其中1名以上必須由省辦委派。聘請評委名單必須上報省比賽辦公室審批后頒發(fā)評委聘書方可擔任評委工作。 五、參賽要求
1、參加省決賽的選手參賽時必須嚴格按照星海杯比賽曲目參賽,一律背譜。
2、各組選手可以在自己的能力范圍內(nèi)向上跳組參賽。
3、演奏曲目順序自定,除標有D.C記號外,一律不反復(fù)。
4、參賽選手只允許參加一個組別的比賽,不得同時報名參加兩個組別的比賽。
5、選手參加省決賽者必須通過各分賽場選拔方可參加省決賽,進入全國決賽者,也必須由省比賽組委會選送,全國大賽組委會不單獨接收個人報名參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