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廣東省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的通知
錄入時間:2012/3/12 23:13: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3.舞蹈節(jié)目
群舞:人數(shù)不超過36人,演出時間不超過7分鐘;
雙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時間不超過6分鐘;
4.校園劇(課本劇)節(jié)目
劇種形式不限,人數(shù)不超過8人,演出時間不超過12
分鐘。
5.朗誦
節(jié)目形式不限,須使用普通話,人數(shù)不少于2人,不超過8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時間不超過5分鐘。
(二)藝術作品類
1.繪畫作品
國畫、水彩/水粉畫(丙烯畫)、版畫,或其他畫種:尺寸均不超過對開。
卡通畫:單幅尺寸為4開;或短篇4格,每格為16開。
2.書法、篆刻作品
書法字體不限,尺寸不超過四尺宣紙。
3.攝影作品
單張照和組照(每組不超過4幅,需標明順序號)尺寸
均為14英寸,不得利用電腦和暗房技術擅改影像原貌。
(三)中小學藝術教育科研論文報告會暨校長論壇的方案另文下發(fā)。
五、時間安排
本屆展演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應根據(jù)時間安排,認真做好宣傳發(fā)動和組織實施工作。
(一)第一階段 (2012年3月至2012年7月)基層開
展活動階段。本階段活動的主要內(nèi)容:
1.各市、縣(區(qū))廣泛開展宣傳發(fā)動,層層落實,成立各級各校藝術展演活動領導小組,制訂活動具體方案,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2.以學校為單位,組織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校園藝術活動,發(fā)動全體學生廣泛參與,達到每個學生至少參加一項藝術活動的要求。
(二)第二階段 (2012年7月至8月)各市組織集中展演階段。本階段活動的主要內(nèi)容:
1.各地級市在學校廣泛開展展演活動的基礎上,于2012年7月至8月組織完成本市中小學生藝術展演集中展示活動。
2.各地級市于2012年6月30日前將本市展演集中展示活動時間安排上報省展演活動組委會。內(nèi)容包括藝術表演類、藝術作品類及藝術教育科研論文研討會等,組委會將委托“廣東省學校藝術教育指導委員會”組織專家到各市檢查展演活動的開展情況。
(三)第三階段 2012年9月下旬,省展演組委會組織各市優(yōu)秀節(jié)目(作品)集中展演(展示)階段;同時舉辦論文報告會。
1.全省藝術表演類優(yōu)秀節(jié)目現(xiàn)場展演;
2.全省藝術作品類優(yōu)秀作品集中展示;
3.全省藝術教育科研論文報告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