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切實推進素質(zhì)教育,促進學生的個性和潛能發(fā)展,根據(jù)市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學生自愿的原則;
3、堅持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二、招生范圍
1、體育類:田徑。
2、藝術類:器樂、聲樂、舞蹈、繪畫、書法等。
3、科技類: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少年科幻畫、青少年信息學、個人網(wǎng)頁制作。
三、招生條件
(一)體育類
在初中階段獲省教育廳主辦或者由省教育廳、省體育局共同主辦的體育比賽單項前八名的隊員或團體前六名主力隊員;在初中階段獲市教育局主辦的體育比賽單項前三名或團體前二名的主力隊員。
(二)藝術類
在初中階段獲得教育部主辦的藝術展演活動三等獎以上;在初中階段獲省教育廳主辦的藝術展演活動二等獎以上,以初中階段獲市教育局主辦藝術展演活動一等獎;獲得藝術等級九級以上。
(三)科技類
在初中階段獲“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市級一等獎或省級一、二等獎;在初中階段獲“青少年信息學”競賽市級一等獎或省級一、二等獎;在初中階段獲“少年科幻畫”競賽市級一等獎或省級一、二等獎;在初中階段獲“個人網(wǎng)頁制作”比賽市級一等獎或省級一、二等獎。
四、指標
每類不超過5人。
五、特長生資格
1、池州市戶口;
2、2010年應屆初中畢業(yè)生;
3、公民道德素養(yǎng)達“基本合格”以上。
六、招生程序
1、報名:
6月中旬前,具備特長生招生條件的學生自主到池州一中教導處阮銀茍老師處憑獲獎證書原件報名。
2、預錄:
6月下旬,我校對特長生進行考核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確定預錄名單。
3、審核:
6月底前,我校將特長生預錄名單和預錄學生的獲獎證書原件報市教育局基教科初審。
4、錄。
特長生的初中畢業(yè)學業(yè)考試成績必須達市示范高中公費計劃生錄取線;未達市示范高中公費計劃生錄取線而達市普高計劃生錄取最低分數(shù)線者,須按我校擇校生起步價(待定)繳費后預錄,不愿繳費者不預錄。待中考成績公布后,市教育局基教科根據(jù)特長生成績決定錄取。
5、復議:
學生對錄取結(jié)果有異議,可直接向我;蚴薪逃痔岢錾暝V。我校將認真對待學生的申訴,及時對提出申訴的學生情況進行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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