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莆田市2010年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莆教【2010】7號)文件精神,結(jié)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招收方案。
一、招收項目及人數(shù)
1、體育類
(1)田徑共8人,其中短跑(含跨欄)男女各1人,中長跑男女各1人,跳躍男女各1人,投擲男女各1人。
(2)籃球4人。
2、藝術(shù)共8人,其中聲樂2人,舞蹈2人,鍵盤2人,民樂2人。
二、招收條件
(一)體育類
初中應屆畢業(yè)生,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成績特別優(yōu)秀的可放寬到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文化課成績不低于一級達標學校統(tǒng)招最低錄取控制線的40%,專項測試成績不低于75分,報考籃球的學生身高必須在1.80米(含)以上。
(二)藝術(shù)類
初中應屆畢業(yè)生,初中階段參加省級和市級(教育主管部門主辦或與其他部門共同組織)藝術(shù)比賽獲得二等獎以上,或教育部組織的藝術(shù)比賽獲得三等獎以上(獲獎的項目與本次報考的項目必須相同),文化課成績不低于一級達標學校統(tǒng)招最低錄取控制線的80%,政、物、化、史、地、生、體七個科目的等級均達到C級(含)以上,專項測試成績不低于80分。
三、專項測試辦法
(一)體育類
1、田徑專項測試辦法,以每人從指定項目中自選一項進行測試,評出專項測試成績,評分標準按附件1,滿分100分,短跑、中長跑、跳躍、投擲的指定項目為:
(1)短跑(含跨欄):100m、200m、男110 m欄(欄高0.914m)、女100 m欄(欄高0.84m);
(2)中長跑:800m、1500m;
(3)跳躍:跳高、跳遠、三級跳遠;
(4)投擲:鉛球(男6kg、女4 kg)、標槍(男700g、女600g)。
2、籃球?qū)m棞y試辦法,分為助跑雙腳起跳摸高、5米三向折回跑、往返運球投籃、投籃四個小項測試計總分,評分標準按附件2,總分100分。身高超過1.80米者,超過部分每2㎝加0.5分再計入總分。
(二)藝術(shù)類
1、藝術(shù)專項測試辦法,分為基本素質(zhì)、專項技能兩個小項測試計總分,總分100分。評委評分采用當場亮分,在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之后,取平均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以后兩位)作為該小項的測試成績。
(1)基本素質(zhì)(20分)
視唱10分(學生當場抽取一道視唱考題考試)、練耳10分(單音聽8個音,音程聽6個,三和弦聽6個,聽對一個音得0.5分)。
(2)專項技能(80分)
聲樂:評分標準按演唱技巧及完整性占50%,歌曲難度占20%,情感處理占20%,藝術(shù)形象占10%。
器樂:評分標準按演奏技巧占60%,作品難度占20%,情感處理占20%。
舞蹈:評分標準按舞蹈表演占70%,舞蹈基本功占20%,個人形象占10%。
2、測試過程按項目順序進行,先測試基本素質(zhì),后測試專項技能,專項技能又依次按聲樂、鍵盤、民樂、舞蹈進行,同一個項目的考生按抽簽確定測試次序。
四、測試組織及錄取辦法
(一)測試組織
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專項測試,必須具備本招生方案中的招收條件。專項測試是在市縣教育局監(jiān)察室、中招辦、中教科、體衛(wèi)藝教科的領(lǐng)導和監(jiān)督下,我校組織測試人員進行測試評分,做到公正、公平、公開,考生的測試成績在校內(nèi)公示欄和校園網(wǎng)上公布。
(二)錄取辦法
考生專項測試成績達到我校要求的,按招收項目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將名單和測試成績上報給市中教科、體衛(wèi)藝教科。中考成績達到要求后,根據(jù)各項目的招收人數(shù),按照專項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在專項成績出現(xiàn)同分的情況下,依據(jù)第一志愿優(yōu)先原則進行錄取,錄取時各項目的招收名額不予調(diào)整,寧缺毋濫。
五、測試時間
測試時間約在2010年6月1日至15日之間,具體時間以市教育局中教科公布為準。
仙游第一中學
201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