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音樂金鐘獎二胡比賽的設立,旨在推動我國二胡藝術的發(fā)展,促進二胡演奏人才的成長,通過比賽的方式,遴選出成績優(yōu)秀的青年二胡演奏者,對其進行表彰和獎掖。
一、參賽對象
參賽選手為15—40周歲(1971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的中國(含港、澳、臺地區(qū))優(yōu)秀二胡演奏者。
二、報送名額
比賽分選拔賽、復賽、半決賽、決賽4輪次進行。通過選拔賽,選出48名以內的選手參加現場比賽。其中,復賽選手為48名以內、半決賽為24名、決賽為12名。
各報送單位名額分配如下:
1.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新疆建設兵團音協,煤礦文聯音協、中石油音協、中石化音協、公安部音協以錄像的方式各報送2名選手,參加全國差額復審。
2.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以錄像的方式分別各報送2名、1名、3名選手參加全國差額復審。
3.九大音樂學院:
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各推薦報送3名選手直接進入復賽,同時再擇優(yōu)推薦4名選手以錄像方式報送,參加全國差額復審。
沈陽音樂學院、星海音樂學院、四川音樂學院、天津音樂學院、武漢音樂學院、西安音樂學院各推薦報送2名選手直接進入復賽,同時再擇優(yōu)推薦2名選手以錄像方式報送參加全國差額復審。
4.中直各專業(yè)院團,以錄像方式各報送1名選手參加全國差額復審。
5.中國音協二胡學會,以錄像方式各報送5名選手參加全國差額復審。
如有報送單位報送名額未滿,將視情況進行調配。
三、報送方式
1.各地音協和有關單位按分配名額,將選手的錄像和報名表等資料報送中國音協。
2.報送的選手需填寫選手登記表(加蓋單位公章)、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兩張、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
3.選手可選擇本單位或原籍報送參賽,不得重復報送。
四、報送資料
選拔參賽選手所提供的錄像(DVD光盤)不得編輯(必須同期錄音),如不同期錄音組委會將取消該選手入選資格。具體要求如下:
A.選手必須面向攝像機鏡頭,在一個合適的距離里,以確保演奏清晰可見。
B.錄像資料必須是在提交給金鐘獎組委會前6個月內錄制完成的。
C.錄像中不得顯示選手姓名及報送單位名稱。光盤封面須注明表演者的姓名、所錄作品的曲目和時長。報名錄像資料不予退還。
五、參賽曲目
選拔賽曲目與復賽曲目相同,無伴奏演奏。
(一)復賽(12分鐘以內)
1.《寒春風曲》(華彥鈞曲)、《閑居吟》(劉天華曲),任選一首。
2.《陽光照耀在塔什庫爾干》(塔吉克族民歌 陳鋼編曲)、《長城隨想》第二樂章——烽火操(劉文金曲),任選一首。
(二)半決賽(25-30分鐘)
在規(guī)定時間內,演奏凈時間不得少于25分鐘,如少于25分鐘,取消比賽成績;超過30分鐘將被叫停,不影響比賽成績。
1.傳統(tǒng)曲目一首。從下列作品中任選一首(無伴奏):
《聽松》(華彥鈞曲)
《一枝花》(山東民間樂曲 張式業(yè)改編)
江南絲竹樂曲——《行街》(版本不限)
2.自選兩首1949年以來創(chuàng)作的地方風格的作品。
3.自選中國作品一首。2000年以來創(chuàng)作、移植的中國作品(含港、澳、臺及海外華人作者的作品)。
(三)決賽
1.演奏規(guī)定曲目一首,為組委會特邀作曲家創(chuàng)作的大型二胡作品,時間約12分鐘,于比賽前兩個月通過中國音協網(www.chnmusic.org)發(fā)布。
2.現代曲目一首。從下列作品中任選一首:
《如來藏》(劉文金曲)
《第四二胡狂想曲》(王建民曲)(精選版)
《第二二胡協奏曲追夢京華第四樂章——除夕》(關乃忠曲)
以上半決賽、決賽自選曲目和現代曲目可用伴奏,每首伴奏人員不超過兩人。
各輪次曲目均不得重復,必須背譜演奏(委約作品除外)。演奏必須按照細則所列曲目順序進行。
六、獎勵辦法
1.比賽設等次獎、優(yōu)秀獎和入圍獎。
2.等次獎包括金獎1名、銀獎2名、銅獎3名,獎金分別為3萬元、2萬元和1萬元。
七、報送及比賽日期
1.推薦報送截止時間為2011年5月30日(以當地郵戳為準)。
2.復賽、半決賽、決賽擬于2011年10月中旬在南京舉行。
聯系地址:北京朝陽區(qū)北沙灘1號院32號樓B座1218室
郵 編:100083
聯系人:王曉兵
咨詢電話:010-59759642,1365129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