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稱胡琴。十八世紀以前已經(jīng)流行于內(nèi)蒙古和華北地區(qū),又名“四股子”、“三夾弦”,蒙古族稱為侯勒、四弦,《律呂正義后編》中還稱它為提琴。主要用于說唱、二人臺、皮影等的伴奏和民間器樂合奏,在內(nèi)蒙古地區(qū)也用于獨奏。
四胡的琴筒木制,蒙以蟒皮。琴桿用烏木或紅木制成。張四根弦,第一、三弦(內(nèi)弦)和第二、四弦(外弦)各為一組,每組音高相同。竹弓,馬尾分成兩股,分別夾在一、二弦和三、四弦之間。
四胡的演奏方法與二胡大致相同,但在蒙古族說唱音樂的伴奏中,有時左手中指或無名指從弦下以指甲頂弦來代替按弦,有時還從弦下彈弦,并用弓子桿敲擊琴筒,加強節(jié)奏,制造氣氛。
定弦:d1——d1音域:g——g2
g——g
三弦四弦
一弦三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