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音樂類專業(yè)統(tǒng)考考生須知
考生須知
1. 考生須憑本人身份證和專業(yè)準考證參加考試。
2.考生須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專業(yè)考試網上信息采集,考試現(xiàn)場不再補報。
3.音樂學專業(yè)的聲樂科目考試不限美聲、民族和通俗唱法。美聲和民族唱法的聲樂考試由考點統(tǒng)一安排鋼琴伴奏,通俗唱法的聲樂考試由考生自帶伴奏音樂(自備U盤,U盤里只能拷貝準備考試的3首伴奏音樂)。
4.凡涉及聲樂科目考試需要鋼琴伴奏的考生,必須自帶考試曲目的樂譜。聲樂、鋼琴、器樂、視唱科目分組定時按順序進行考試,考生隨機安排考場。
5. 筆試科目(練耳、樂理、)考試開考15分鐘后,考生不能再進入考場考試;技能科目(聲樂、鋼琴、器樂、視唱)嚴格按規(guī)定時段進行考試,遲到或誤考責任由考生自負;考生進入考場后,必須考完所有應考科目后才能離開考場。
6. 練耳、樂理科目考試采用機讀卡答題,請考生自備2B鉛筆。
7. 考生在專業(yè)考試過程中原則上不化濃妝、不穿演出服、不穿鞋跟高于5 cm以上的高跟鞋。
8. 嚴禁考生將任何通訊工具及電子產品(手機、MP3、MP4、錄音機、相機等)帶入考場,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參加考試的行為將被認定為考試作弊。凡在專業(yè)考試中被認定為作弊的考生,其所報名參加藝術類專業(yè)考試以及文化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同時取消該生當年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jié)給予其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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