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音樂類本科專業(yè)考試成績計分辦法
音樂學專業(yè)分主、副項計分,統(tǒng)計總分時將考生聲樂、鋼琴或器樂兩門成績中的高分作為主科成績記分,另一門成績作副科成績記分。
考生最終專業(yè)成績按綜合成績排序。各專業(yè)綜合成績結構如下:
音樂學:主科50%、 副科25%、 視唱9% 、 練耳9%、 形象7%。
音樂表演(聲樂方向):主科75%、 視唱9% 、 練耳9%、 形象7%。
音樂表演(舞蹈方向):舞蹈80%、 節(jié)奏7%、模唱6% 、 形體形象7%。
播音與主持藝術
一、招生計劃
專業(yè)名稱 | 層次 | 學制 | 招生 類別 | 各省擬招生計劃數(shù) | 學費(元/年) | |||
湖南 | 江蘇 | 山西 | 湖北 |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本科 | 4 | 文理 兼招 | 15 | 15 | 15 | 待定 | 10000 |
注:具體招生計劃數(shù)根據(jù)考生成績及報考情況綜合平衡。播音與主持藝術使我校新申報開設的專業(yè),已通過湖北省教育廳審核并報教育部,教育部已于八月予以公示。
二、考生報考條件
1、招收符合藝術專業(yè)高考報名條件、并達到所在省級招生委員會對藝術專業(yè)聯(lián)考成績的相關要求的藝術類考生。
2、普通話標準,身體健康,發(fā)聲器官無疾病,五官端正,無肢殘和色盲、色弱、夜盲。身高要求:男1.70米以上(含1.70米),女1.60米以上(含1.60米)。
三、專業(yè)考試安排
省份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報名考試費 | 報名考試地點 |
湖南 | 2月3~4日 | 2月5日 | 200元/生 | 湖南師范大學(長沙) |
江蘇 | 2月3~4日 | 2月5日 | 南京師范大學(南京) | |
山西 | 3月7~8日 | 3月10日 | 山西傳媒學院(晉中) | |
湖北 | 不單獨組織考試,使用湖北省專業(yè)聯(lián)考成績 |
注:1、專業(yè)考試初、復試一并進行;
2、專業(yè)考試期間考生不得佩戴任何裝飾物,不得化濃妝(可化淡妝),相關考試用品自備。
3、考生須在生源所在地我校設置的考點報名參加考試,不接受函報、不接受跨省報名。
太平鼓,是滿、蒙古、漢等族棰擊膜鳴樂器。因單面蒙皮又稱單皮鼓。流行于遼寧、吉林、黑龍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