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中國新聞出版報》記者從中國音樂著作權協(xié)會獲悉,該協(xié)會2013年音樂著作權許可收入達1.12億元,其中已有82.23%為著作權人進行了分配。
據(jù)了解,去年音著協(xié)音樂著作權許可收入主要來自于網(wǎng)絡、出版、廣播、航空、酒店、零售、餐飲、娛樂等各行各業(yè)。在1.12億元許可收入中,表演權許可收入約5282萬元,約占總收入的47.16%;廣播權許可收入約3474萬元,約占總收入的31%;新媒體許可收入約1412萬元,約占總收入的12.61%;復制權許可收入只有約510萬元;海外協(xié)會許可收入約500萬元。
隨著我國《著作權法》的實施,著作權法律制度與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的逐步完善與國民版權保護意識的增強,音樂著作權許可收入也在逐年增長,特別是近5年來呈現(xiàn)出“井噴式”增長:從2009年的4253.7萬元、2010年的6801.86萬元、2011年的8889.31萬元,到2012年突破億元大關(1.09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