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yè)方向:音樂學
報考要求:有一定的音樂理論實踐經驗。掌握一定的音樂學基礎知識,具備一定的理論思維能力和文字表述能力,并具備一定程度的樂器演奏能力、聽音、節(jié)奏感和音樂記憶力,熟練地掌握樂理基本知識,能視唱一定難度的曲譜。有初步的和聲和作品簡析能力(含自然音和聲與簡易曲式分析)和聽音樂寫述評能力。
考試內容
▲ 專業(yè)初試
1、樂理(考試時間 120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音樂學史論基礎(考試時間 180 分鐘)
音樂學史論基礎包括:中國音樂史基礎(要求熟悉古今樂律、樂種、樂器和古代與近現代的著名音樂家及重要作品)、
外國音樂史基礎(要求熟悉西方巴羅克、古典主義、浪漫主義、20 世紀初期重要作曲家、作品及體裁)、傳統(tǒng)音樂理論基礎
(包括民歌、曲藝、戲曲音樂和民族器樂等知識)三個部分,考試時任選其中兩部分。
▲ 專業(yè)復試
1、 聽音樂寫述評與音樂作品簡析(含自然音和聲與簡易曲式分析)(考試時間 180 分鐘)
(1)聽音樂寫述評 : 對所聽音樂作品的主體風格(如時期、流派等)、形態(tài)特征(如旋律、和聲、節(jié)奏、音色等)、表現內容(如敘事、寫意、抒情等)等諸要素進行評述;對該音樂段落有適當的音樂本體分析,能結合自身對于該音樂段落的感受進行表述,也可與其他相關音樂作品或形式進行比較。
(2)音樂作品簡析部分:對指定樂曲的“和聲語言”及“結構組織”進行分析(篇幅限于小型作品)。“和聲語言”分析應標明調性,標記和弦的級數(采用規(guī)范的標記方式),標識和弦外音,標出各種和聲終止式。“結構組織”分析應清楚地劃分出樂曲中樂句和樂段的起始,指出它們在材料上的關系。在以上兩者基礎上,簡述分析心得(可從和弦出現的種類、變換頻率、音區(qū)位置、外音結合、織體形式、節(jié)奏形態(tài)、音響濃淡,以及句子之間重復、變奏或對比等處理特征,進行簡要敘述,300 字左右)。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 45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3、口試
(1)提交本人論述音樂的文章 1—2 篇(復試時已提交給監(jiān)考老師)。
(2)鋼琴演奏(可另加試其他樂器演奏)。
(3)音樂學知識問答。
附:中國音樂史、中國傳統(tǒng)音樂理論、西方音樂史考綱
一、中國音樂史
1、關于音樂的起源、古代樂器考及樂舞與音樂的形式
2、西周的禮樂制度與諸子百家的音樂美學思想5
3、中國古代樂器出現的幾個時期及其內容
4、中國戲曲的發(fā)展脈絡及重要音樂家與曲目(自百戲至元曲)
5、中國樂律學發(fā)展概況(自三分損益法至新法密率)
6、唐代宮廷音樂
7、中國歷代音樂機構的朝代、名稱、形式、作用及其主要內容(樂府、教坊等)
8、宋代市民音樂發(fā)展概況及說唱音樂的多種形態(tài)(曲子、諸宮調、陶真、貨郎兒等)
9、從漢代至唐代的少數民族音樂與漢族音樂的相互影響及交融
10、中國傳統(tǒng)樂器及著名樂曲概況(掌握樂器形態(tài)、流變過程、樂曲的風格、流傳時期)
11、明清中外音樂文化交流概況
12、明清以來中國戲曲曲藝的發(fā)展與嬗變
13、西洋音樂的傳入及學堂樂歌的背景、重要人物。
14、中國音樂社團的形成及其社會作用
15、中國專業(yè)音樂教育的發(fā)展概況及代表人物(蕭友梅、黃自等)
16、劉天華國樂改進運動的內容及其影響
17、左翼音樂運動和以聶耳為首的革命音樂家群體和重要作品(張曙、任光、張寒暉、麥新等)
18、中國的音樂創(chuàng)作及其音樂家群體和重要作品(譚小麟、江文也、馬思聰、冼星海等)
19、兒童歌舞劇、秧歌劇及新歌劇的發(fā)展過程及重要曲目與作曲家
20、音樂理論研究的成果及代表人物(王光祈、青主、豐子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