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推薦類別 |
要 求 | |
體育(名額由學校統(tǒng)籌) |
理工類學生攻讀非理工類學科學位的 |
核心課程無重修(即核心課程補考無不及格記錄),畢業(yè)設計(論文)良好及以上。 |
非理工類學生攻讀非理工類學科學位的 |
核心課程無補考、無重修(即核心課程初修無不及格記錄),并且畢業(yè)設計(論文)良好及以上。 | |
理工類攻讀理工類學科學位的 |
核心課程無補考、無重修(即核心課程初修無不及格記錄),并且畢業(yè)設計(論文)良好及以上。 |
(三)運動成績要求:
1.申請資格:申請人在校期間參加相關運動比賽獲得單項全國前三名或集體項目全國前六名。
2.選拔辦法:推薦預選名單按運動競賽(僅限教育部組織的相關比賽)成績排序,排名順序按世界大運會參賽成績、全國大運會參賽成績、全國大學生單項競賽參賽成績排定。高水平運動員保送研究生之后能繼續(xù)代表學校參賽者排序優(yōu)先。
(四)資格確定:
學生是否獲得推免生資格,以學校發(fā)文公布的結果為準,推免生選擇的學科以及學位類別一經(jīng)確定不能更改。
三、推免程序
(一) 個人申請。運動員向?qū)W校提出申請,教練員簽署推薦意見,相關材料提交體育學院高水平教研室袁磊老師處(聯(lián)系電話:13787176997)。
(二) 高水平教研室審核材料。
(三) 高水平運動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并擬定預選名單,并公示。
(四) 推薦預選名單公示無異議后,報學生工作部。
(五) 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確定推免名單。
附:2014年高水平運動員推免生工作時間安排表
工作項目 |
時間安排 |
工作內(nèi)容 |
各運動隊提交競賽獲獎情況 |
9月23日 |
個人申請,教練員簽署推薦意見,各運動隊整理具有保送資格的運動員的相關材料,上交至體育學院高水平教研室 |
審核證書 |
9月24日 |
體育學院高水平教研室核實運動員相關材料 |
擬定推免運動員名單 |
9月25日 |
高水平運動員推免領導小組會議討論,擬定推免預選名單并予以公示 |
報送材料,學校審批 |
9月28日 |
體育學院將高水運動員推免預選名單及材料報送學工部,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確定推免名單。 |
體育學院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