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yǎng)目標
按照黨的教育方針,培養(yǎng)德、智、體全面發(fā)展的音樂、舞蹈專業(yè)人才及師資。
二、專業(yè)、學制、學歷層次
專 業(yè) |
專業(yè)方向 (品種) |
學制 |
教學單位 |
音樂學 |
音樂教育 |
四年 |
音樂教育學院 |
音樂學理論 |
五年 |
音樂學系 | |
藝術管理 |
四年 | ||
鋼琴調律 |
四年 |
演藝學院 |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五年 |
作曲系 |
錄音藝術 |
音樂音響導演 |
四年 | |
音樂編輯與制作 |
四年 |
演藝學院 | |
音樂表演 |
指揮(樂隊指揮、合唱指揮) |
五年 |
作曲系 |
演唱(民族聲樂、美聲) |
四年 |
聲樂系 | |
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 |
四年 |
演藝學院 | |
中國樂器演奏(二胡、琵琶、揚琴、古箏、竹笛、笙、嗩吶、民族打擊樂器) |
四年 |
民樂系 | |
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號、圓號、長號、大號、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西洋打擊樂器、豎琴) |
四年 |
管弦系 | |
鋼琴演奏 |
四年 |
鋼琴系 | |
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鋼琴、手風琴、電子管風琴) |
四年 |
演藝學院 | |
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爵士鼓、古典吉他、薩克斯管) |
四年 | ||
舞蹈表演 |
舞蹈表演與教育 |
四年 |
舞蹈系 |
三、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
我院各專業(yè)方向均面向全國招生,報考條件如下: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符合報考專業(yè)體檢要求。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應屆畢業(yè)生之外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在校生;
3、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