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素質教育,加快推進我市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化發(fā)展,促進義務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藝術特色建設,為學生提供多元發(fā)展平臺,特制訂舟山市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以下簡稱體藝特長生)招生管理辦法。本辦法自2013年起實行。
一、招生項目
根據《舟山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學校體育項目布點工作原則意見》(舟教辦〔2010〕1號)和學校教學實際,確定普通高中體藝特長生招生項目。體育類: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游泳八個項目;藝術類:聲樂、器樂、舞蹈、戲劇、繪畫、書法六個項目。
二、招生學校和報考條件
1.招生學校
全市各普通高中學校
2.報考條件
符合舟山市普通高中報名條件,達到各招生學校綜合素質評價要求,具有與所報特長相關的專業(yè)技能和發(fā)展?jié)撡|的初中應屆畢業(yè)生,均可報考體藝特長生。
三、招生程序
體藝特長生招生工作按照“學校申報、納入計劃、招生規(guī)范、提前錄取”的原則實施,市教育局鼓勵、支持各普通高中積極創(chuàng)建體藝特色,做大做強特色項目。
1.計劃制定與申報
(1)各普通高中根據學校實際,確定招生計劃,填報《舟山市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申報表》一式三份(見附件1),按管理權限,經縣(區(qū))教育局審批同意后于4月15日前報送舟山市教育局體藝處(2013年報送時間為5月3日前),市直屬普通高中同一時間直接報市教育局體藝處。
(2)市教育局按照“合理布點、突出特色、集中優(yōu)勢、提升水平”的原則,根據學校申報的體藝教學師資及設施條件、培養(yǎng)計劃、教育教學質量、競賽成績等綜合情況審定學校當年招生項目和招生人數,并予以公布。
(3)體藝特長生招生數量根據招生項目特點和有利于特長學生培養(yǎng)的原則確定,一般不超過該校當年招生總計劃的3%,其中田徑項目不超過1%。體藝特長招生單獨編班的,招生數量不受該比例限制。建有市級及以上體藝特色項目的學校和承擔市隊校辦項目的學校(含陽光體育后備人才培養(yǎng)基地學校),招生計劃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4)招生項目一般每校二項及以上,同一區(qū)域的,原則上招生項目不重復(除田徑和繪畫項目外)。
(5)體藝特長生作為計劃生計劃納入該校當年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未列入計劃的一律不得招生,當年體藝特長生招生不足的,剩余計劃自動放棄不作它用。
2.考試與錄取
(1)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考試由學業(yè)考試及專業(yè)素質測試兩項組成?忌殔⒓又凵绞挟斈瓿踔挟厴I(yè)學業(yè)考試及招生學校組織的體育、藝術專業(yè)素質測試。
(2)各招生學校于4月30日前(2013年為5月20日前)將本校體藝特長生招生章程一式三份報市教育局體藝處審核備案,同時上報電子表格(郵箱:wsy55929@163.com),并向社會公布,體藝特長生招生章程必須明確招生項目和數量、招生范圍、報名和考試事項、錄取辦法、專業(yè)素質測試標準等內容。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