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藝術類(聲樂類4名,弦樂類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5名,木管類單簧管1名,鋼琴1名)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初中教育階段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相關文件第一發(fā)文單位)的藝術競賽(現(xiàn)場比賽)中,獲得獨唱、獨奏一、二、三等獎或前六名者(獲獎證書上蓋有相應教育行政部門印章,不含各級藝術教育委員會)。
(2)初中教育階段獲杭州市中小學生藝術節(jié)中學組獨唱、重唱(四人及以下),獨奏、重奏、協(xié)奏、齊奏(四人及以下)等現(xiàn)場比賽項目一、二等獎得者。
(3)初三年級獲杭州市中小學生藝術團(相關器樂或聲樂類)優(yōu)秀團員稱號者。
(4)初中教育階段獲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相關項目A級證書者。
3.體育類:
(1)田徑考生(11名)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俪踔薪逃A段獲田徑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者;
、2013年杭州市中小學生田徑運動會初中男子組或女子組個人項目比賽前八名;
、鄢踔薪逃A段獲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相關文件的第一發(fā)文單位)的田徑競賽個人項目前六名(獲獎證書上蓋有相應教育行政部門印章)。
(2)健美操考生(男子2名女子2名)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俪踔薪逃A段獲健美操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者;
、诔踔薪逃A段獲杭州市中學生健美操比賽初中組競技單人項目前3名。
(3)乒乓球考生(男子4名)須符合下列條件:
初中教育階段獲乒乓球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稱號者。
四、報名考核和錄取辦法
(一)報名
1.符合我校提前自主招收特長生條件的市區(qū)初中畢業(yè)班學生,向所讀初中學校申請,領取并如實填寫《2013年杭州市區(qū)各類高中學校提前自主招收特長生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所讀初中學校負責審核學生所填寫的《報名表》,簽署意見,加蓋學校公章,學生攜帶《報名表》及相關特長證明材料和本人體育中考準考證,于5月11日自行到我校鳳起校區(qū)(鳳起路580號)報名。
2.符合我校提前自主招收特長生條件的個別生,憑杭州市教育局已審核過的“個別生中考文化課考試報名單”于4月27日到杭州市教育考試院(華浙廣場9號二樓大廳)領取并填寫《報名表》,5月11日憑《報名表》和相關特長證明材料自行到我校鳳起校區(qū)(鳳起路580號)報名。
(二)資格審查
我校提前自主招生辦公室對報考我校的特長學生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名單報市教育局高中處審核同意,由我校于5月17日前發(fā)放準考證。
(三)考核
1.考核時間:2013年5月18日上午
2.考核地點:杭州第十四中學鳳起校區(qū)(鳳起路58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