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qū)屬普高、中心初中:
為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普通高中特長生招生制度和辦法,推進我區(qū)普通高中學校多樣化、特色化建設,滿足初中畢業(yè)學生多樣化升學需求,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fā)展,根據《關于做好2013年寧波市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考試和高中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13〕82號)(以下簡稱《招生通知》)有關精神,現將2013年有關普高自主招收體育、藝術、科技、人文類特長生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認真執(zhí)行。
一、學校申報
符合招生條件的學校,需填報《2013年鄞州區(qū)普高特長生招生學校申報表》(見附件1),制定本校2013年自主招收特長生工作實施辦法,并于4月30日前報我局中招辦。各學校自主招收特長生工作實施辦法經我局審核批準,4月底在鄞州教科網和各招生學校網站同時公布。
二、報名條件
報考學生應符合《招生通知》中規(guī)定的招生對象和范圍及普高招生錄取的前置條件,同時符合招生學校設定的報名條件。
三、報名辦法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需填寫《2013年鄞州區(qū)普高自主招收特長生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2),學生所在初中學校負責對學生填寫的《報名表》進行審核,校長實名推薦并簽署意見,再由學生本人憑《報名表》和相關特長證明材料于5月12日前到招生學校初審。
每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所普高。
四、資格審查
各普高負責對報名學生進行資格初審,填寫《2013年鄞州區(qū)普高自主招收特長生報名匯總表》(見附件3),于5月15日前報我局中招辦審核。5月17日前由招生學校將審核結果通知相關學生。
五、考核和錄取
各招生學校按本校的招生實施辦法,組織項目水平考核工作,考核時間為5月19日1天。
特長生錄取統一納入中招錄取,學校填寫《2013年鄞州區(qū)普高擬錄取特長生名單匯總表》(見附件4),交區(qū)教育局中招辦審批,經批準后由學校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六、有關要求
1.各招生學校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認真實施,確保學校自主招收特長生工作公開、公正、公平和有序進行。各招生學校要成立以校長任組長、學校有關方面負責人及老師參加的學校自主招收特長生工作小組。
2.各招生學校應本著有利于推進學校素質教育,有利于打造學校特色品牌,有利于特長學生培養(yǎng)和發(fā)展,按照標準剛性、過程規(guī)范、結果公開的原則,制定本校2013年自主招收特長生工作實施辦法,有關普高招生工作要嚴格按照經我局審核批準的實施辦法執(zhí)行。
寧波市鄞州區(qū)教育局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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