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特長生認定及錄取
1.我校特長生考核小組將于2013年4月初對報考本校的特長生進行特長認定后,將合格者名單報縣教育考試中心審核,經(jīng)審核同意后,且公示一周無疑的方可列為特長生。中考后,縣教育局高中段招生考試工作領(lǐng)導小組根據(jù)特長生招生方案和符合特長生招生條件及考生的中考成績,給予降分錄取。
2.特長生志愿必須與中考文化課志愿相一致,即第一志愿必須填報我校。
3. 特長生降分不作分班依據(jù),錄取時體育、藝術(shù)、科技每類招生人數(shù)由我校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
德清縣第一中學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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