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試考試內(nèi)容:
(1)音樂學:鋼琴演奏或其它樂器演奏、音樂學常識。
(2)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鋼琴演奏、歌曲寫作。
(3)聲樂:演唱歌曲兩首(中、外不限)。
(4)鋼琴:快速練習曲一首(車爾尼740以上,含740)、復調(diào)作品一首(三聲部以上含三聲部)。
(5)西洋管弦樂器演奏:
A、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三個八度單音大小調(diào)音階及琶音(自選)、練習曲一首、中型以上獨奏曲一首;
B、低音提琴:兩個八度單音大小調(diào)音階及琶音(自選)、練習曲一首、中型樂曲一首; C、木管、銅管樂器:音階和琶音、練習曲一首、中型樂曲一首。
(6)中國民族樂器演奏:練習曲一首或獨奏曲快板片斷、樂曲一首。
復試考試內(nèi)容:
(1)音樂學:音樂短評、樂理、視唱練耳(聽寫、視唱)。
(2)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四部和聲寫作、主題發(fā)展、樂理、視唱練耳(聽寫、視唱)。
(3)聲樂:演唱歌曲兩首(中、外不限,與初試不同)、樂理、視唱練耳(聽寫、視唱)、口試、喉檢。
(4)鋼琴: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中小型樂曲一首(中、外不限,與初試不同)、視奏、樂理、視唱練耳(聽寫、視唱)、口試。
(5)西洋管弦樂器演奏:
A、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木管、銅管樂器:協(xié)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三樂章,與初試不同)、視奏、樂理、視唱練耳(聽寫、視唱)、口試;
B、低音提琴:奏鳴曲或協(xié)奏曲(自選一個快板和一個慢板樂章,與初試不同)、視奏、樂理、視唱練耳(聽寫、視唱)、口試。
(6)中國民族樂器演奏:自選樂曲二首(與初試不同,抽簽演奏其中一首)、視奏、樂理、視唱練耳(聽寫、視唱)、口試。
音樂表演專業(yè)器樂考生不能帶伴奏,聲樂考生需伴奏者必須提供五線譜(必須是鋼琴伴奏譜),報名時交鋼琴伴奏譜。音樂表演專業(yè)所有考生一律背譜演唱(演奏)。初試及復試演唱(奏)過程中主考官有權要求考生在任意處開始,任意處結束。
視唱考試范圍為一升號一降號或無升號無降號。樂理參考書目為《音樂理論基礎》(李重光編,人民音樂出版社)。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yè)樂理要求李重光《音樂基本理論》教程,全部內(nèi)容要求達到入學免修程度。音樂學常識參考書目為《音樂學基礎知識問答》(俞人豪等編著,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
更多資訊:全國音樂高考-音樂中考招生考試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