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從事文化工作的人都不大愿意談錢,但錢或者說資金問題卻是繞不過去的。沒有資金,劇本再好也拍不出戲來;沒有資金,就請不來、留不住頂尖文藝人才;沒有資金,劇場、舞臺等基礎設施就難以改進……可以說,資金是文化建設的基礎。這些年覆蓋全國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框架能基本建成,各地氣勢恢宏的大劇院如雨后春筍般崛起,歸根結底是文化經費投入增加了。按文化部口徑統(tǒng)計的全國人均文化事業(yè)費,從2007年的15.07元增加至2011年的29.04元,幾乎增加了一倍。但是,人均30元左右的文化投入怎么看也不算多,和群眾對提升公共文化服務質量的要求相比仍有很大距離,F在看,這個矛盾恐怕將長期存在。如何拓寬文化特別是公共文化建設資金來源顯得非常緊迫。
發(fā)達國家文化資金通常是“三三制”,即政府投入1/3、文化單位通過票房等營收1/3、社會贊助1/3。資金來源的多樣化使得文化單位的抗風險能力顯著增強,哪怕在經濟不景氣的時候也能“東方不亮西方亮”。而目前我國文化單位除少數外,絕大部分資金來自政府財政,票房和贊助所占比例極低。這種資金來源的單一性,雖然使文化藝術單位小日子能過得下去,但難有大發(fā)展。
這一點在高雅藝術領域表現得尤為突出。交響樂、芭蕾舞、歌劇等陽春白雪的高雅藝術要想出成績,是要花大錢的——其人才培養(yǎng)周期超長(至少10年)、節(jié)目規(guī)模龐大(少則十幾人多則上百人)、排練周期長(至少兩三個月),而市場容量卻比不上大眾流行文化,結果流行歌星演唱會的票價通常都是前三者票價的3倍以上。所以即使是名團,日常運營經費也基本都是人頭費,如果要上個大項目,就要向政府申請專項資金。而國外的一些知名藝術團體在市場運營和社會贊助等方面做得就比我們好。美國波士頓芭蕾舞團下屬芭蕾舞學校每年的收入能占該團經費的17%。一些知名的大企業(yè)(特別是金融業(yè))長期贊助高雅藝術。這一方面得益于企業(yè)的文化品位,一方面也有減稅等激勵政策的因素。而我國雖然也有鼓勵社會贊助文化事業(yè)的政策,但實際運作中卻難以落實。就拿捐款抵稅來說,只有中華慈善總會和中國紅十字會的發(fā)票才作數,文化單位開出的發(fā)票,財政和稅務部門是不認的。這就嚴重阻礙了企業(yè)贊助文化事業(yè)的積極性。
類似的阻礙資金進入文化領域的體制性障礙還有不少。比如,博物館開發(fā)衍生品是世界通行的做法,精美的富有創(chuàng)意的紀念品不但極受參觀者的歡迎,也是增加博物館收入的一條途徑。臺北故宮博物院開發(fā)了4000多種衍生品,年銷售額超過2億元。但在大陸,博物館是公益性的文化事業(yè)單位,是否允許它們搞衍生品開發(fā)、從事市場化的營利性活動,目前在政策上是不明確的。所以游客只能在上海博物館等少數幾家博物館里買到衍生品也就不奇怪了。
在政府財力有限、市場尚待發(fā)育的背景下,如何通過體制機制的創(chuàng)新,消除社會資金進入文化特別是公共文化領域的壁壘,是個值得研究的大問題。只有資金來源多樣多元,才能突破文化發(fā)展的資金瓶頸。(人民日報/張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