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省統(tǒng)一招生考試(以下簡稱省級統(tǒng)考)包括音樂類(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yè))、舞蹈類、美術類、民族工藝美術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空中乘務類。
(一)音樂類(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yè))考試科目
1.面試
2.視唱
3.練耳、樂理(筆試)
4.專項:
(1)音樂學專業(yè)專項
聲樂方向:聲樂(主項)考試要求演唱自選歌曲兩首,樂譜自備(不準使用伴奏帶。考場配有鋼琴伴奏教師)。器樂(副項)考試要求自選樂曲一首,樂器不限。
器樂方向:器樂(主項)考試要求自選練習曲、樂曲各一首,樂器不限。聲樂(副項)考試要求演唱自選歌曲一首,樂譜自備(不準使用伴奏帶?紙雠溆袖撉侔樽嘟處)。
(2)音樂表演專業(yè)專項
聲樂方向:演唱自選歌曲兩首,樂譜自備(不準使用伴奏帶?紙雠溆袖撉侔樽嘟處)
器樂方向:自選練習曲、樂曲各一首,樂譜自備,樂器不限。
(二) 舞蹈類專業(yè)考試科目(要求考生不化妝、不穿演出服,一律穿練功服參加考試)
1.舞蹈基本功
2.自選舞蹈片段(自帶伴奏帶)
3.即興舞蹈表演
(三)美術類專業(yè)考試科目
1.素描(肖像寫生 四開紙)
2.色彩(水粉靜物寫生 四開紙)
3.速寫(人物動態(tài)寫生 四開紙)
(四)民族工藝美術類(藝術設計專業(yè))考試科目
1.唐卡臨摹
2.圖案命題設計
3.唐卡比例及人物慢寫
(五)播音與主持藝術類考試科目
1.朗讀自備文學作品
2.朗讀指定文學作品
3.即興評述
4.形象、語音和音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