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時間:2012年9月15日—2012年10月13日
二、報名地址:上海市打擊樂協(xié)會音樂考級委員會辦公室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qū)飛虹路568弄海上海弘基休閑廣場E8座羅蘭數(shù)字音樂學校301室電話:33770968、33775100 ;QQ:1550943631
三、考試地點:上海羅蘭數(shù)字音樂學校(上海市楊浦區(qū)飛虹路568弄海上海弘基休閑廣場E8座近大連路)
四、考級時間:2012年10月27日—2012年10月28日
五、考級教材:《電爵士鼓考級教程》上海市打擊樂協(xié)會編
六、專 業(yè):電爵士鼓
七、考級指定用鼓:Roland電鼓
八、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者年齡不限。
2、報名時須交近期半身免冠二寸照片三張,并請在照片背面寫好姓名、所報專業(yè)、級別。
3、填寫報名表時請用正楷書寫姓名,并注明漢語拼音。所有信息需填寫完整,否則緩發(fā)證書。若因書寫姓名不清楚,造成制作證書錯誤,則由填寫人承擔重新制作證書的工本費15元。
4、考生報名時請當場仔細檢查以下項目:付費后所拿收據(jù)金額與所報級別收費標準是否一致;準考證是否有編號、證上是否已蓋章。當場發(fā)現(xiàn)問題請即與報名處工作人員聯(lián)系,過后發(fā)現(xiàn)問題我處概不負責。
5、跳級報考(詳見考試規(guī)則)
6、請考生慎重考慮所報級別,手續(xù)辦理完成后,一律不接受再次更改報考級別。
7、凡考試前遺失準考證的考生,須及時與我處考級辦公室取得聯(lián)系,需考生持有效證件(繳費證明,學生證或身份證及戶口本),補填準考證后方可參加考試,補辦準考證需繳付相應的手續(xù)費(準考證本費5 元)。(補證聯(lián)系電話:021-33770968、33775100 )。
8、退費辦理
凡是在等級考級中成績未能合格或棄考者,將退還報考人證書制作費15元,請務必攜帶報考人準考證。
報名費及考級費一律不于退還。
9、退費接待時間
接待期限為自發(fā)放專業(yè)證書之日起兩個月內辦理:憑考生本人準考證及繳費發(fā)票退還證書費,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退費地點及時間:接待時間每周三10:00-11:30;13:30-16:00上海市楊浦區(qū)飛虹路568弄海上海弘基休閑廣場E8座羅蘭數(shù)字音樂學校301室考級辦公室辦理。
九、收費標準:根據(jù)文化部及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文教科發(fā)[2003]52號”文件規(guī)定收費標準如下:
|
考級費用 |
其中: | ||
報名費 |
考試費 |
證書費 | ||
一級 |
90 |
10 |
65 |
15 |
二級 |
105 |
10 |
80 |
15 |
三級 |
115 |
10 |
90 |
15 |
四級 |
125 |
10 |
100 |
15 |
五級 |
140 |
10 |
115 |
15 |
六級 |
150 |
10 |
125 |
15 |
七級 |
165 |
10 |
140 |
15 |
八級 |
175 |
10 |
150 |
15 |
九級 |
185 |
10 |
160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