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心理學研究》科目大綱 (科目代碼: )
一、考核要求
音樂表演心理是具有選拔性質的專業(yè)考試科目,其目的是科學、有效地測試考生所掌握的音樂表演心理的基礎知識和基本理論,為研究生階段的學習奠定初步的理論基礎。
二、考核評價目標
音樂表演心理是一個綜合性、應用型的研究課題,它旨在從心理學的角度探討音樂表演技能的內(nèi)部機制、音樂表演技能形成的基本規(guī)律、音樂表演技能學習的普遍原理、音樂表演的心理與思維特點,從而提高音樂表演技能學習、表演與教學的能力。
考試方式、題型分布及考試時間:
1.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
2. 試卷滿分為150分, 其中詞釋題約40分,簡答題約40分,論述題約50分,分析題約20分。
3. 考試時間180分鐘。
三、考核內(nèi)容
第一章 緒論
[考核要求]
明確學習目的
了解學習的基本內(nèi)容
知曉基本的學習方法
[考核內(nèi)容]
為什么要學習音樂表演心理學
音樂表演心理學的基本內(nèi)容
3、音樂表演心理學的學習方法
第二章 智力、能力與音樂表演技能
[考核要求]
了解智力、能力的一般概念
了解智力、能力與音樂表演技能的關系
[考核內(nèi)容]
智力
能力
技能
音樂表演技能
第三章 音樂表演技能的形成
[考核要求]
了解音樂表演技能形成的基本過程
將音樂表演理論與音樂表演實踐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