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學校
學校必須具備立足于體育、藝術、科技三方面的特色項目,且有相應課程實施能力和條件。學校制訂2012年招收特長生招生計劃,報市教育局審批后確定。
二、招生條件
(一)招生對象為2012年市局直屬和鹿城區(qū)屬學校初中畢業(yè)生和回鹿城區(qū)報考的考生。
(二)身心健康,品行優(yōu)良,有良好的學習習慣,有體育、藝術或科技特長。
三、招生項目及名額
招生項目參考范圍見附件1。省一級重點普通高中特長生招生名額不超過學校當年招生計劃5%,其它學校不超過4%。各校具體特長生招生項目及名額報市教育局中招辦審批后掛溫州教育網公布。
四、招生程序
(一)招生學校要成立以校長任組長的學校特長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并在學校校園網公布領導小組名單和本學年特長生招生項目及名額。
(二)招生學校要結合本校實際,以素質教育和促進學生個性發(fā)展的理念為導向,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制定學校特長生招生實施方案,報市教育局中招辦審核后在學校校園網公布
(三)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到相關學校網站下載填寫《2012年溫州市局直屬高中學校招收特長生報名表》(附件2),并攜帶學校要求的相關材料到學校報名。報名時間為5月24日-26日,報名地點和方式以學校公布的實施方案為準。每位考生限報兩所學校。
(四)學校在招收特長生時,不單獨組織專業(yè)加試,專業(yè)成績以省、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競賽成績?yōu)闇省W?稍诒拘d浫》謹(shù)線下降60-80分(省一級重點高中80分,省二級、三級重點高中、市級重點高中70分、一般普通高中60分;對體育特別優(yōu)秀的考生其錄取分數(shù)線還可適當降低)內擇優(yōu)錄取特長生。學校審核材料后,確定預錄取名單,并于6月6日前將名單報市教育局中招辦備案。
(五)中考成績公布后,已被預錄取的考生必須向報考學校遞交學業(yè)考試成績單及復印件。不遞交者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學校根據考生學業(yè)考試成績、本校特長生招生計劃及實施方案中的錄取辦法擇優(yōu)錄取,確定錄取名單后報市教育局中招辦審批。
(六)經市教育局中招辦審核,被錄取的學生由學校發(fā)放錄取通知書,不再參加志愿錄取及其他學校的各類招生。
附件下載
1.溫州市局直屬高中學校2012年招收體育、藝術、科技類特長生參考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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