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與錄取工作即將開始,根據研究生院《 鄭州大學關于做好201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經研究決定,音樂系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guī)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
2、堅持科學選拔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確保質量。
3、增強復試錄取工作的科學性、規(guī)范性和有效性,切實提高工作質量。進一步推進研究生培養(yǎng)機制改革,完善創(chuàng)新拔尖人才培養(yǎng)選拔機制。
4、堅持以人為本,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組織管理
1、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領導小組,對復試工作全過程進行宏觀指導和監(jiān)督,并根據教育部及我校的基本要求和錄取原則,結合音樂系的情況制定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
2、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專家小組,復試專家小組由工作嚴謹、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專業(yè)碩士生導師或擔任該專業(yè)研究生課程教學工作的教師擔任。專業(yè)復試小組在系招生復試領導小組指導下,負責確定考生復試程序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并具體實施復試工作。
三、復試的內容及形式
復試成績全部量化,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1、 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滿分20分,各占10分,占復試成績的20%。
2、綜合面試(專業(yè)知識提問和業(yè)務實踐技能綜合測試)。滿分80分,占復試成績的80%,包括:各研究方向專業(yè)技能考核(器樂方向演奏練習曲1首,作品2首;聲樂方向演唱藝術歌曲1首、歌劇選段1首),同等學力考生復試須加試鋼琴、藝術概論(各100分)。
3、綜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心理健康狀況及身體狀況,考核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tài)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此項不作量化計入復試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初試成績占50%,復試占50%,將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按百分制折合為綜合成績后排序依次錄取。2012年推薦免試生須參加當年的復試和體檢。專業(yè)課測試、面試成績、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者、復試期間發(fā)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及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體檢結果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視為復試不合格,均不予錄取。不予錄取的考生不列入綜合排序表。
5、學科將根據專業(yè)的特點、招生指標和生源狀況實行差額復試,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第一志愿考生優(yōu)先”和“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在科研上表現突出者優(yōu)先”的原則,對擬錄取的考生按上述計算方法確定公費與自費生的排名順序,并于復試結束48小時內在音樂系網頁上公布復試排序名單。
6、復試時關于錄取類別的選擇:教育部規(guī)定的錄取類別有非定向、定向、委托培養(yǎng)、自籌經費等四項,由考生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錄取類別確定后,不予更改)。其中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研究生的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必須轉入我校;定向、委托培養(yǎng)研究生的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不轉入我校,但是必須提交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蓋章的定向或委托培養(yǎng)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