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內容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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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掌握教材中音樂名詞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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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掌握教材中主要音樂家的國籍、代表作品。
(三)音樂作品
要求:掌握主要音樂作品的基本要素,如:體裁、作者、曲式、情緒、主題、拍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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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級上:《伏爾塔瓦河》之主題旋律片段
七年級下:《春節(jié)序曲》之主題片段
八年級上:《命運變奏曲》之“命運主題”
八年級下:《雷鳴電閃波爾卡》之“音樂主題”
九年級上:《第九十四(驚愕)交響曲(第二樂章)》之行板主題。
九年級下:《卡門序曲》之“音樂主題”
要求:根據主題旋律(簡譜),判斷出作品、作者、體裁、主奏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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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考試范圍內,教材各單元呈現的其他音樂知識熟記、理解。
四、考試形式及試題結構
1.考試形式:
閉卷,筆試,試卷滿分20分,考試時間為10分鐘。
2.試題結構:
選擇題:12題,共20分。
、賳雾椷x擇:8題,每題1分,共8分;
、诙囗椷x擇:4題,每題3分,共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