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性質(zhì)
“高職升本科”考試是為選拔北京市高等職業(yè)教育應屆優(yōu)秀畢業(yè)生進入本科學習而組織的選拔性考試。
二、考試科目
《音樂理論綜合》(視障生)
三、適用專業(yè)
本科目考試適用于報考音樂學(視障生)專業(yè)的學生。
四、考試目的
本次考試的目的主要測試考生在音樂基礎理論、音樂的專業(yè)知識及音樂常識等方面所具備的基礎情況和是否具有本科學習的能力,為擇優(yōu)錄取提供客觀依據(jù)。
五、考試內(nèi)容
根據(jù)音樂學專業(yè)各學科課程大綱的要求,并考慮高職高專教育的教學實際,特制定本科目考試內(nèi)容,考試內(nèi)容包括兩大部分、音樂聽辨與音樂理論綜合。
(一)音樂聽辨
聽辨古今中外的民歌、名曲。按要求答出曲名、作曲家、形式、體裁、情緒、風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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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國音樂簡史》
1)遠古夏商周時期音樂
2)周秦時期音樂
3)漢魏晉南北時期音樂
4)隋唐王代時期音樂
5)宋遼金元時期音樂
6)明清時期音樂
7)“五、四”前后,至新中國成立之前音樂
要求:了解、掌握不同時期有代表性的音樂家、作品、理論、樂器、風格等。
2、《外國音樂史》
1)歐洲巴洛克時期的音樂
2)維也納古典樂派時期的音樂
3)浪漫派時期的音樂
4)民族樂派
要求:了解、掌握不同時期有代表性的音樂家、作品、理論、樂器、風格等。
3、《民族民間音樂》常識:如:民族器樂與樂器等
要求:了解、掌握民族樂器的分類、傳統(tǒng)民族器樂曲目、作者、音樂的基本特點及風格等。
4、《基本樂理》
1) 節(jié)奏、節(jié)拍
2) 調(diào)、調(diào)式
3) 音程、和弦
六、考試形式及試卷結(jié)構
考試方式為閉卷考試,筆試時間為120分鐘,試卷滿分為100分。試卷結(jié)構如下:
序號 |
項目名稱 |
題數(shù) |
計分 |
計劃用時(分鐘) |
1 |
綜合聽辨題 |
5 |
30 |
20 |
2 |
填空題 |
13 |
17 |
20 |
3 |
選擇題 |
13 |
13 |
20 |
4 |
判斷題 |
10 |
10 |
15 |
5 |
連線題 |
2 |
12 |
15 |
6 |
樂理填空題 |
4 |
7 |
10 |
7 |
樂理選擇題 |
5 |
5 |
5 |
8 |
樂理連線題 |
2 |
4 |
5 |
9 |
構成指定和弦 |
2 |
2 |
10 |
合計 |
56 |
100 |
120 |
七、參考書目
參考書目一:《中國音樂通史》 孫繼南 周柱銓著 山東教育出版社 2000年3月
參考書目二:《歐洲音樂簡史與欣賞》 錢仁康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7年7月
參考書目三:《中國民族音樂欣賞》 江明淳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8年5月
參考書目四:《基本樂理》 李重光著 人民音樂出版社 199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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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