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ㄈ┯嘘P說明
全國統考科目由教育部統一命題,考試大綱由教育部制定。二外、業(yè)務課、復試科目、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參考書目的有關事宜,如有疑問請與我校相關學院聯系(聯系電話詳見專業(yè)目錄);所有參考書目各地書店均有銷售,我辦一律不辦理郵購。
為方便聯系,考生務必認真填寫通訊地址(省、市、縣、地址、郵編、聯系電話、姓名),通訊地址須在2012年7月前有效?忌畹耐ㄓ嵉刂讽氃敱M、準確,如因地址不詳而出現投遞失誤等問題,我辦概不負責!
報考的具體辦法請直接向各報名點查詢!
四、報考注意事項
考生須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對違反我校報考規(guī)定、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考試、復試、錄取資格!
五、初試
時間: 2012年1月7日-8日
地點:由考生報名時選擇的報考點確定并通知考生。
六、復試
復試時間:大約安排在4月中下旬,對符合我校復試要求的考生,我辦將發(fā)函通知(或電話通知),并在網站上予以公布。
復試相關事項:復試包括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業(yè)務課筆試、面試、同等學力加試等內容。復試采用筆試與口試相結合的辦法,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一般為1:1.2。復試成績不合格、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錄取名次將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排定,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初試成績?yōu)榭忌鏖T初試成績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