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內(nèi)容
考生自主選擇練習曲、樂曲各一首,可看譜演奏(務必于5月26日下午填好附件表,送交我校教務處)。
二、名額分配
按管樂(含薩克斯、長笛、單簧管、小軍鼓)、弦樂(小提琴、大提琴、吉他)、鍵盤(鋼琴、電子琴、手風琴)三類分配入圍名額,具體按下列辦法計算:
計算結果為整數(shù)以整數(shù)計,不為整數(shù)取整數(shù)加1,例如4.1以5計算,5月27日公布具體數(shù)據(jù)。
三、面試辦法
1、分類測試,各類按證書等級分組。
2、考生按規(guī)定到指定地點報到,臨時抽簽到面試室參加面試考核。屆時不參加面試者,視作自動放棄。
3、練習曲、樂曲演奏時間各2分鐘。面試時必須帶演奏所有樂曲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三、賦分辦法
1、證書等級分:中國音樂家協(xié)會考試級別為基準,十級為2分,九級為1.8分,八級為1.6分,七級為1.4分,六級為1.2分。其它參照折算,具體是:中央音樂學院考試九級為2分,八級為1.78分,七級為1.56分,六級為1.44分;上海音樂學院考試12級2分,十一級為1.83分,十級為1.66分,九級為1.49分,八級為1.32分,七級為1.15分,六級為0.98分。參加縣(區(qū))級及以上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主辦的藝術類比賽賦分,以中國音樂家協(xié)會考試級別為參照。具體為:縣(區(qū))級個人項目一等獎(市級個人項目二等獎、市級集體項目一等獎)為1.2分,市級個人項目一等獎(省級個人項目三等獎、省級集體項目一等獎)為1.4分,省級個人項目二等獎(國家級集體項目一等獎)為1.6分,省級個人項目一等獎為1.8分,個人項目國家級獎為2分。
2、專業(yè)面試賦8分,根據(jù)考生所選曲目難度設起評分,由評委在面試前合議。
3、證書等級分和專業(yè)面試分合計為總分,按總分排序分類確定入圍名單。
注:管樂、弦樂、鍵盤按比例分配名額,入圍后三項合并為“藝術類”,按合肥市教育局有關文件(合教〔2011〕83號)和《2011年合肥一中特長生招生實施辦法》要求依據(jù)初中畢業(yè)學業(yè)統(tǒng)一考生成績正式錄取。
第四部分 說 明
按教育局規(guī)定,對本細則有異議者,可以在2011年5月24、25日到教務處領回原件材料,并于2011年5月26日上午12:00前重新選擇學校報名。
合肥一中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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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