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南縣教育局關(guān)于同意蒼南中學等12所學校
招收2011年藝術(shù)、體育類特長生的批復(fù)
有關(guān)學校:
你們學校上報的《關(guān)于要求招收2011年特長生的報告》悉。根據(jù)溫州市教育局《關(guān)于印發(fā)2011年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溫教發(fā)〔2011〕11號)有關(guān)規(guī)定,經(jīng)研究,同意你們學校招收2011年藝術(shù)、體育類公費特長生。有關(guān)學校特長生種類及名額具體分配如下:
學校名稱 |
藝術(shù)類特長生 |
體育類特長生 |
合計 |
蒼南中學 |
美術(shù)2名,音樂2名 |
籃球3名,田徑5名 |
12名 |
龍港高級中學 |
美術(shù)4名,音樂4名 |
籃球5名,田徑6名,羽毛球2名 |
21名 |
龍港第二高級中學 |
/ |
田徑5名,女子排球4名 |
9名 |
靈溪第二高級中學 |
美術(shù)1名,音樂1名 |
男子乒乓球3名 |
5名 |
宜山高級中學 |
美術(shù)2名,音樂1名 |
籃球8名,田徑4名,乒乓球1名,羽毛球1名 |
17名 |
錢庫高級中學 |
音樂3名 |
籃球4名,田徑5名 |
12名 |
錢庫第二高級中學 |
美術(shù)5名,音樂2名 |
/ |
7名 |
金鄉(xiāng)高級中學 |
音樂1名 |
籃球5名,足球3名,田徑2名 |
11名 |
礬山高級中學 |
美術(shù)2名,音樂2名 |
籃球4名 |
6名 |
仁英高級中學 |
音樂1名 |
籃球2名,田徑3名 |
6名 |
橋墩高級中學 |
美術(shù)8名,音樂2名 |
/ |
10名 |
馬站高級中學 |
美術(shù)10名,音樂2名 |
籃球2名 |
14名 |
以上招生名額除蒼南中學外,其余學校均屬普通班招生計劃。
報考田徑、籃球、美術(shù)(繪畫)類特長生的考生,限報二所學校(須到各意向?qū)W校報名),凡多報的一概不予錄取。此類考生須于2011年5月17日上午7:50前到蒼南中學報到,參加全縣統(tǒng)一專項測試,測試內(nèi)容和評分標準參照蒼南中學。報考其它類別特長生的考生,限報一所學校,不得兼報,專項測試工作由各招生學校自行組織。
希望有關(guān)學校嚴格把關(guān),按普通高中特長生招生方案,認真做好特長生的報名資格審核、專項測試、選拔及錄取工作。
特此批復(fù)
附件:
2. 龍港高級中學2011年藝術(shù)、體育特長生招生方案
4. 靈溪第二高級中學2011年藝術(shù)、體育特長生招生方案
5.宜山高級中學2011年藝術(shù)、體育特長生招生方案
6. 錢庫高級中學2011年藝術(shù)、體育特長生招生方案
7. 錢庫第二高級中學2011年藝術(shù)特長生招生方案
8. 金鄉(xiāng)高級中學2011年藝術(shù)、體育特長生招生方案
9. 礬山高級中學2011年藝術(shù)、體育特長生招生方案
11.馬站高級中學2011年藝術(shù)、體育特長生招生方案
12.仁英高級中學2011年藝術(shù)、體育特長生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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