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說明
1、作曲研究方向(代碼為08)考生的作曲技術理論筆試需在復調、音樂作品分析和管弦樂法三門中任選一門答題;
復試要求:口試
2、 作曲技術理論研究方向(代碼為09-11)考生的作曲技術理論筆試按照下列規(guī)則:
(1)和聲研究方向(代碼09),可在復調、音樂作品分析和管弦樂法中任選一門;
(2)音樂作品分析研究方向(代碼10),可在和聲、復調和管弦樂法中任選一門;
(3)管弦樂法研究方向(代碼11),可在和聲、復調和音樂作品分析中任選一門;
復試要求:口試
3、民族聲樂表演藝術研究(代碼為12)
初試要求:
①中國歌劇一首
、谥袊囆g歌曲一首
、壑袊鴦(chuàng)作歌曲一首
、苤袊窀枰皇
復試要求:口試
4、民族器樂表演藝術研究(琵琶專業(yè))(代碼為13)
初試要求:
(1)風格性樂曲一首
(2)技巧性樂曲一首
復試要求:
(1)傳統(tǒng)樂曲一首
(2)近現(xiàn)代創(chuàng)作樂曲一首
(3)口試
5、民族器樂表演藝術研究(古琴專業(yè))(代碼為13)
初試要求:
(1)規(guī)定傳統(tǒng)曲目2首
、 《瀟湘水云》(全)
② 《廣陵散》(從“開指”到“正聲”畢)
(2)自選曲目1首(傳統(tǒng)、現(xiàn)代均可)
復試要求:
(1)考生自打譜或創(chuàng)編琴曲1首
(2)口試
附件3:加試科目
(一)具有碩士學位、報考跨專業(yè)的考生需加試的科目:
1.音樂學類各方向:(1)和聲,(2) 中西音樂作品聽辨;
2.作曲系:除選考一門科目的剩余二門科目,即
(1)作曲方向:在復調、音樂作品分析和管弦樂法三門中任選2門;
(2)和聲方向:復調、音樂作品分析和管弦樂法中任選2門;
(3)音樂作品分析方向:在和聲、復調和管弦樂法中任選2門;
(4)管弦樂法方向:在和聲、復調和音樂作品分析中任選2門。
3.音樂表演類各方向:(1)和聲,(2)論文寫作。
(二)以同等學力報考者需加試的科目:
1.音樂學類各方向:(1)政治,(2)和聲,(3) 中西音樂作品聽辨;
2.作曲系:(1)政治,(2)除選考一門科目的剩余二門科目,即:
(A)作曲方向:在復調、音樂作品分析和管弦樂法三門中任選2門;
(B)和聲方向:復調、音樂作品分析和管弦樂法中任選2門;
(C)音樂作品分析方向:在和聲、復調和管弦樂法中任選2門;
(D)管弦樂法方向:在和聲、復調和音樂作品分析中任選2門。
3.音樂表演類各方向:(1)政治,(2)和聲,(3)論文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