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取方案
取得我校專項測試合格證,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屆時將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wǎng)向社會公布)且公辦本科普通類批次平行志愿 A院校志愿報考我校、專業(yè)志愿填報指定的招收專業(yè)的藝術特長生,我校將根據(jù)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制定的關于招收藝術特長生的有關政策和我校藝術特長生招生計劃擇優(yōu)錄取。
六、其他說明
1、考生報考期間,往返路費、食宿費用一律自理。
2、本簡章如與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相抵觸的,則以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為準。
3、合格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績單請于2012年6月26日前交至南京師范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地址:南京市寧海路122號,郵編:210097),2012年6月29日前將考生志愿表交至南京師范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由此帶來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被我校錄取的藝術特長生,自然成為學校大學生藝術團成員,除正常參加所錄取專業(yè)的學習外,還須參加我校藝術教育中心安排組織的訓練、演出和參賽等活動。
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25)83720759、83598534
校藝術教育中心電話:(025)85891211,
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O一一年十一月
附件:南京師范大學2012年藝術特長生考生報名登記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