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機構
比賽的組織工作在“北京合唱節(jié)”組委會的領導之下進行。組委會下設比賽辦公室,辦公室設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工作人員若干。比賽辦公室負責處理比賽期間的日常工作。
組委會辦公機構設在北京音樂家協會。北京音樂家協會地址:北京市前門西大街95號;電話:66014741;聯系人:趙先生,榮先生;
二、評委機構
1、比賽設立評選委員會,由在京的音樂界知名人士組成。包括詞曲作家、指揮家、理論家、歌唱家、學者、音樂編輯、多年從事群眾音樂文化工作的領(指)導者、優(yōu)秀合唱團隊的團員等;
2、評委的年齡結構以老、中、青結合為原則,最高年齡不超過70周歲,最低不低于30周歲,平均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初賽評委會:主任1人,委員6人;
4、決賽評委會:主任1人,委員8人,其中1至2人為大眾評委;
5、評委工作守則:
1)維護比賽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嚴守評委職業(yè)道德,保持評委的良好的社會形象;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參賽團體負責,對合唱事業(yè)負責;
3)按照由組委會比賽辦公室制定的統(tǒng)一的評判標準進行打分(具體見“評判標準”);
三、參賽范圍
1.參賽團體為北京市的企事業(yè)單位、鄉(xiāng)鎮(zhèn)團體、街道社區(qū)、學校、駐軍、武警部隊、公安民警、外地務工人員、各地村鎮(zhèn)社區(qū)、在京工作的外國友人等各類群眾性業(yè)余合唱團均可報名參賽;
2.職業(yè)合唱團體、專業(yè)文藝團體聲樂演員、藝術院校聲樂專業(yè)的學生等謝絕參賽。
四、比賽內容
1、參賽作品應體現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歌頌黨、歌頌祖國,歌頌新北京、新生活的內容,題材新穎富于時代感,旋律優(yōu)美健康向上;
2、參賽隊伍在參賽的兩首歌曲中至少有一首為中國作品;
3、“北京合唱節(jié)”主辦單位于2009年5月結集成冊為《2009北京合唱節(jié)推薦作品集》(暫定名)。為推動新的合唱作品的普及,繁榮中國合唱作品的創(chuàng)作,凡演唱《2009北京合唱節(jié)推薦作品集》中的合唱新作的參賽團隊將在初賽中一次性加0.05分。
4、凡參加比賽的合唱團隊可參加音樂基礎知識測試,測試只在決賽階段進行,測試內容為《音樂之門》數字音樂教程第五、八、十二單元,重點檢驗音樂聽力。主辦單位將于比賽前舉辦《音樂之門》數字音樂教程專家講座,并詳細說明測試方式(具體時間及地點待通知)。測試成績?yōu)闆Q賽成績的一部分,滿分為0.05分。
五、評判標準
1、評委將根據以下標準對參賽團隊的現場演唱情況進行打分:
a.健康向上,精神飽滿;
b.音色統(tǒng)一、音質純凈、吐字清晰;
c.音準、節(jié)奏準確;
d.對演唱作品的內容和時代風格把握準確;
e.具有較好的合唱藝術表現能力;
f.對作品進行了生動的藝術處理。
2、音樂基礎知識測試將以電腦評判為唯一依據。
六、評判規(guī)則
1.多位評委同時打分,去掉該合唱團的最高得分和最低得分,剩余評委的得分相加并取平均值為該合唱團的演唱得分,演唱平均分取小數點后兩位。
初賽合唱團的最終得分為以下兩種形式:
a.演唱得分
b.演唱得分+演唱推薦作品得分
決賽合唱團的最終得分為以下兩種形式:
a.演唱得分
b.演唱得分+音樂基礎知識測試得分
2、初賽成績不帶入決賽;
3、初賽時演唱評分最低不低于8.00,最高不高于9.50;決賽時演唱評分最低不低于8.50,最高不高于9.90;
4、各組別得分成績前若干名的合唱團進入決賽,若有并列,同時進入決賽。
5、若決賽最終得分相同,取決賽演唱平均分確定名次;若決賽演唱得分仍相同,取演唱平均分小數點第三位。
6、音樂基礎知識測試將在決賽現場舉行,凡參加該項目測試的合唱團,其參加測試人員由電腦程序在出場演唱人員(不含指揮和伴奏)中隨機選出3名
七、比賽分組
北京合唱節(jié)比賽將分為四個組別進行比賽,分別是大合唱老年組、大合唱成年組、大合唱學生組、小合唱組。
1、大合唱老年組:參賽團隊的個人年齡為女50歲、男55歲以上(含50歲和55歲);
2、大合唱成年組:參賽團隊的個人年齡為20歲以上,年齡上限不做設定;
3、大合唱學生組:在校的大、中、小學生(含中專、研究生);
4、小合唱組:不分年齡,不分混聲或童聲,可混合編組進行比賽。注明:計算年齡時只計算到年,不計算月。
八、比賽要求
1、參賽大合唱老年組、成年組、學生組比賽的合唱團人數限定在40—60人(指揮、伴奏除外),參加小合唱組比賽的合唱團人數限定在8—30人(指揮、伴奏除外);
2、報名參加大合唱老年組、成年組、學生組比賽的合唱團只能以同一個團隊名稱報名參賽,不得更換名稱重復參賽,但可以組隊參加小合唱組的比賽;
3、凡報名參加大合唱的團隊若參加小合唱組的比賽,只能以同一個代表隊的名稱參加且不超過兩個小合唱團隊,同一團隊大合唱與小合唱演唱曲目不得重復;
4、演唱曲目必須是二聲部以上的歌曲;
5、初賽、決賽均須演唱兩首作品;
6、提倡演唱推薦作品,推薦作品選曲的范圍為《2009北京合唱節(jié)推薦作品集》中的作品,演唱推薦作品時應嚴格按照原譜的要求不得做任何形式的修改;
7、比賽時均需背譜演唱;
8、每支合唱團參賽演唱的時間限10分鐘以內(指歌曲前奏開始到伴奏結束);
9、進入決賽的合唱團需提供參賽隊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小學生交戶口簿復印件,以備公正;
10、大合唱學生組也可以所在學校為團隊報名,但須在報名表上注明學校名稱并加蓋公章,以備決賽時公正;
11、伴奏形式為鋼琴或手風琴伴奏,不允許用磁帶、CD伴奏;
12、提倡無伴奏演唱,小合唱組允許無指揮。
九、比賽辦法
1、比賽分兩個階段:初賽、決賽;
2、進入決賽的團隊不少于全部參賽團隊的三分之一;
3、初賽、決賽順序按照抽簽方式進行;
4、比賽將采用現場打分不亮分的辦法,每場比賽結束后宣布參賽團隊的分數;
5、初賽全部結束后隨即宣布進入決賽的參賽團隊名單,并另安排時間抽簽決定比賽順序。
十、獎項設置
1、各組別將設立演唱一、二、三等獎及優(yōu)秀獎。進入決賽的團隊均可獲得演唱一、二、三等獎,未進入決賽的較優(yōu)秀團隊將獲得優(yōu)秀獎;
2、未獲得演唱一、二、三等獎及優(yōu)秀獎的參賽團隊獲參賽紀念獎;
3、設立優(yōu)秀指揮獎三名(只限大合唱成年組、大合唱老年組、大合唱學生組);
4、設立優(yōu)秀伴奏獎四名;
5、設立優(yōu)秀新作品獎三首;
6、設立優(yōu)秀組織獎五個團隊;
7、優(yōu)秀指揮獎、優(yōu)秀伴奏獎的評選謝絕專業(yè)人士參評;
8、組委會將根據比賽情況設立其他單項獎及特別獎;
9、組委會將在頒獎儀式上向獲獎合唱團體及個人頒發(fā)證書、獎杯和獎牌。
十一、比賽地點、時間
1、比賽時間:
初賽時間:2009年7月18日—7月22日;
決賽時間:2009年7月25、26日;
具體的比賽時間將根據報名團隊的數量作必要的調整;
2、比賽地點:
初賽:北京印鈔公司禮堂(暫定)
決賽:中國音樂學院國樂廳(暫定)
十二、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09年 5 月11日-- 5 月 22日,周六、日不休息
上午10:00——11:30,下午2:00——5:00
2、報名地點:
1)北京音樂家協會
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前門西大街95號北京文聯大樓509室
聯系電話:66014741
聯系人:趙先生,榮先生
2)北京市勞動人民文化宮北京市職工文化協會
聯系地址:天安門東側北京市勞動人民文化宮內二殿東配殿北京市職工文化協會
聯系電話:65116696 65116697 65133990
聯系人:盧老師
3、在報名的同時,由主辦單位免費發(fā)放《2009北京合唱節(jié)推薦作品集》至每個參賽團隊,每個團隊限領1本。
4、在報名的同時,由主辦單位發(fā)放《音樂之門》數字音樂教程至每個參賽團隊,每個團隊限領1套,并收取教程押金300元,凡參加了合唱比賽的團隊,待全部比賽結束后憑收據退還押金。
退還地點:北京音樂家協會。
十三、監(jiān)督舉報
1、為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決賽時組委會將聘請北京市公證處對決賽階段的比賽進行現場公證。
2、組委會設立群眾監(jiān)督電話,并在比賽宣傳品、報刊等媒體上公示,由群眾對比賽的公正性進行監(jiān)督。
3、實行“誰舉報,誰舉證”的舉報原則。一經查實,將取消相關責任人及參賽團隊的評判及比賽資格。
4、組委會舉報電話:66014741
十四、其它
1、組委會有權安排比賽團隊參加合唱節(jié)的展演活動,相關團隊應盡力配合。
2、本細則的所有內容對參賽團隊具有約束力,需認真遵守執(zhí)行,若有違反將取消比賽資格。
3、“2009北京合唱節(jié)”組委會具有對本細則的最終解釋權。
2009北京合唱節(jié)組委會
2009年5月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