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國手風琴演奏(業(yè)余)考級作品集(最新修訂本)》考試要求:
1)基本練習:1-8級的基本練習,按《全國手風琴演奏(業(yè)余)考級基本練習合集》的內容及要求進行考試;9、10級則在考試時由評委臨場從3-8級的范圍內抽查。
2)樂曲:各級考生須在規(guī)定范圍內自選練習曲一首、中國樂曲或外國樂曲一首,共計二首。
3)考試要求及其他:①考生參加考試,基本練習、練習曲、樂曲都必須完整地演奏。②除9、10級的基本練習可視譜演奏外,其他級別的基本練習及所有級別的練習曲和樂曲一律要背譜演奏。③考官可視考生考試情況,要求考生在樂曲的任何段落開始或結束演奏。
預告:《全國手風琴演奏考級作品集(新編第一版)》(中國音協(xié)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李遇秋)已于2007年12月出版,《全國手風琴演奏(業(yè)余)考級作品集(最新修訂本)》與新出版的教材在2008年的考級活動中同時使用,此后,中國音協(xié)音樂考級活動將停止使用舊教材,全面啟用新考級教材。
(四)電子琴:
單排鍵電子琴:
1、教材
《全國電子琴考級作品集(第四套)》(中國音樂家協(xié)會音樂考級委員會、中國音樂家協(xié)會電子琴學會編,主編:王梅貞,執(zhí)行主編:蘆小鷗 大眾文藝出版社2006年6月出版)。(其它教材停止使用)
2、考試內容及要求
、倩揪毩暎涸谂c報考級別(1——10級)相應的“基本練習”中由考官抽查一組。
②練 習 曲:在與報考級別(1——10級)相應的“練習曲”中由考生自選一首背譜演奏。
、蹣 曲:在與報考級別(1——10級)相應的“樂曲”中由考生自選二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譜演奏。
、芤 奏:報考7-8級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條與本教材“視奏練習課題”難易程度相當?shù)念}目。
⑤編配伴奏:報考9-10級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條與本教材“為旋律配伴奏練習課題”難易程度相當?shù)念}目。
關于用重奏曲目代替樂曲:上述兩首樂曲可以用電子琴重奏曲目代替。重奏曲目的考試教材是《全國電子琴演奏(業(yè)余)考級重奏作品集第一級至第九級》(中國音樂家協(xié)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編,執(zhí)行主編:王梅貞,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2001年8月初版),中國音協(xié)考級委員會對此教材進行了各級別曲目的調整,使原來的1至9級,調整為1至10級,按照《中國音協(xié)重奏作品級別調整曲目安排方案(1級至10級)》選擇曲目。
選擇以重奏曲目代替樂曲的,由報考同一級別的考生自愿結合,每4人為一組。4人必須都是正式考生,不得有陪考。
以重奏曲代替樂曲的具體考試情形是:4位考生在逐人完成《全國電子琴考級作品集(第四套)》的基本練習及一首練習曲后,再合作選奏一首或兩首重奏曲代替樂曲(若只選考一首重奏曲,就還須每人再彈一首樂曲;若選考兩首重奏曲,就無須再彈樂曲。重奏不要求背譜)。
選擇重奏的4位考生,必須同時履行報名手續(xù)。并在報名時向工作人員聲明參加重奏考級,工作人員將單獨安排重奏考生的報名事宜。